徐州也有回收购物卡的吗
徐州回收购物卡方法 购物卡回收变现步骤 购物卡回收单位发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会计怎么记账?这4个常识,要记清楚
1、单位发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会计怎么记账?
公司购买超市购物卡时的会计分录: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公司把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的时候,入账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月底分配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2019年,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019年1月1日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标准。
4、当月发现开错,但已经认证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选择作废吗?
当月发票开错,但是已经认证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选择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1、单位发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会计怎么记账?
公司购买超市购物卡时的会计分录: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公司把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单位员工的时候,入账职工福利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月底分配福利费,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纳税人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存在租赁期有交叉情形的,纳税人在填写租赁日期时应当避免日期有交叉。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2019年,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2019年1月1日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一般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标准。
4、当月发现开错,但已经认证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选择作废吗?
当月发票开错,但是已经认证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选择作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