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疫情风险,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34号)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开发一批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秉着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现统一将全县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 招聘岗位
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运输车辆防控、保安保洁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益性岗位。
■ 招聘单位及岗位数量
近湖街道160个、上冈镇70个、建阳镇35个、颜单镇30个、恒济镇20个、庆丰镇20个、九龙口镇20个、高作镇10个、芦沟镇10个、沿河镇10个、冈西镇10个、宝塔镇5个、开发区50个、高新区50个,用于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 招聘程序
(一)组织招录
各用人单位(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招聘,并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二)公示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可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 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月低工资标准;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低工资标准。录用后,应当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招聘岗位
环境消杀、卡点值守、核酸检测服务、防疫物资对接、防疫风险排查、运输车辆防控、保安保洁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公益性岗位。
■ 招聘单位及岗位数量
近湖街道160个、上冈镇70个、建阳镇35个、颜单镇30个、恒济镇20个、庆丰镇20个、九龙口镇20个、高作镇10个、芦沟镇10个、沿河镇10个、冈西镇10个、宝塔镇5个、开发区50个、高新区50个,用于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 招聘程序
(一)组织招录
各用人单位(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招聘,并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二)公示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可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合同或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
■ 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月低工资标准;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低工资标准。录用后,应当为安置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