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时政热点:疏通简政放权的“后一公里”
权力下放以后,基层的运转如何?简政放权的“活水”,有多少能流到“嗷嗷待哺”的企业口中?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中央一系列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成效明显,但在权力层层下放过程中,有些地区和干部因怕担责,求稳怕乱,畏首畏尾,“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结果在基层,造成“庙已经搬走,老和尚还在原地打坐,新庙的和尚又不会念经”的怪象。
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在基层的确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仍然存在事难办的“软钉子”现象。不可否认,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大量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基层,基层一时难以完全“消化”,难免会出现有流程不熟悉、有事项不了解、审批相对谨慎之类的情况。但是,这不能成为“慢作为”和“不作为”的挡箭牌。毕竟,只要有一段的适应时间,不熟悉的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中央一再强调,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下放权力,实现简政放权的自我革命。其实,这种自我革命,不仅是要通过权力下放,将权力寻租的空间压缩到小,更是要让领导干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削减到低,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哪些权力该下放,下放到哪个层级,本级政府能保留哪些权力,中央领导多次要求,必须在清理之后,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中央的决心,有上级的文件,有群众的监督,该审批的,为何还反复向上级请示?该签字的事项,为何还拖着不办?说到底,还是没有担当精神,怕担上责任的心理在作祟。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没有法治“剑鞘”的保护,就会成为伤害民众的利刃。其实,简政放权堵在“后一公里”,官员该为的不为,不仅是一种权力的“任性”,更是“懒政”“庸政”,是“变相腐败”。
为官事避平生耻。治理“软腐败”,拔除“软钉子”,既要靠自律,更要靠法治的刚性约束。其中,关键的便是尽快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本级政府该办什么事,群众该找谁办理,什么时间内办结,都要在权力清单里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含糊了事、蒙混过关。同时,还应将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有权投诉“慢作为”和“不作为”。如此,才能打掉“文件保护伞”,斩断官员的侥幸心理,将权力运行真正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而这,也是推进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值得期待的是,日前,中央已经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权力清单。这必将助力疏通简政放权的“后一公里”,为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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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在基层的确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仍然存在事难办的“软钉子”现象。不可否认,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大量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基层,基层一时难以完全“消化”,难免会出现有流程不熟悉、有事项不了解、审批相对谨慎之类的情况。但是,这不能成为“慢作为”和“不作为”的挡箭牌。毕竟,只要有一段的适应时间,不熟悉的问题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中央一再强调,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下放权力,实现简政放权的自我革命。其实,这种自我革命,不仅是要通过权力下放,将权力寻租的空间压缩到小,更是要让领导干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削减到低,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哪些权力该下放,下放到哪个层级,本级政府能保留哪些权力,中央领导多次要求,必须在清理之后,向群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有中央的决心,有上级的文件,有群众的监督,该审批的,为何还反复向上级请示?该签字的事项,为何还拖着不办?说到底,还是没有担当精神,怕担上责任的心理在作祟。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没有法治“剑鞘”的保护,就会成为伤害民众的利刃。其实,简政放权堵在“后一公里”,官员该为的不为,不仅是一种权力的“任性”,更是“懒政”“庸政”,是“变相腐败”。
为官事避平生耻。治理“软腐败”,拔除“软钉子”,既要靠自律,更要靠法治的刚性约束。其中,关键的便是尽快建立各级政府的权力清单。本级政府该办什么事,群众该找谁办理,什么时间内办结,都要在权力清单里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含糊了事、蒙混过关。同时,还应将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有权投诉“慢作为”和“不作为”。如此,才能打掉“文件保护伞”,斩断官员的侥幸心理,将权力运行真正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轨道。而这,也是推进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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