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三支一扶考试热点:净化网络环境
【背景链接】
2012年8月,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相关人员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作出检讨。
【标准表述】
[原因]
一方面,如今的网络环境,并不是网络需要的,网络需要干净、安全、诚信的网络环境,但由于时下匿名、免费的网络环境,使一些人丧失诚信,更失去了道德。因而在发帖时,就会多了一些随意性、攻击性、挑战性,况且这样的成本很低,几乎没有什么代价。
另一方面,网络管理者为了搏版面、赚访问量,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或者“调脂弄粉儿”的事,大肆炒作,而不顾舆论影响力、客观性。
另外,网络管理者的这种行为进一步助长了那些网络发帖者,觉得自己的价值得到了承认,由此二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深度分析]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进入中国至今,发展和普及速度惊人的网络传播让中国人获得了一个接受信息、表达诉求的便捷渠道。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渐渐发现网络的海量信息中还参杂着虚假、泄愤、诽谤的言论,甚至出现“人肉搜索”、“微博约架”这些从“线上”走到“线下”行为。
而一些网络媒体为了博得受众眼球,追求商业利益,不惜放弃理性,违背传播规律,制作低俗、夸张、耸人听闻、断章取义的标题,炒作“冲突话题”。如今,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众多网络传播载体的出现,人们越发对海量的网络信息产生了纠结与焦虑。
网络戾气的现实存在,反映了目前中国网络道德与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网络发展到今天,信息发布者应有哪些权利义务,信息收集者应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则,迫切需要立法来规范并加以完善。
然而,当司法还未能及时介入时,以网站为主的传媒业内人士,应该有起码的底线意识,平抚公众的无谓愤怒、平衡多元的意见观点,引导多角度的信息解读,引导网民自发地抵制和检举各类不良信息。而作为网络舆论领袖的一些公众人物,更需注重自己在网络中的言行,发微博、转帖子,都应该考虑社会责任和良知。
在当今中国,从全社会来看,治理网络戾气时,更应该正视社会矛盾,理顺社会症结。要以法律、制度、道德维护社会秩序,辨别社会善恶,匡扶社会正义,培养成熟理性的网络环境。
[措施]
互联网的“草根性”和“便捷性”,让它成为滋生谣言的温床,网络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受众面之大,成为谣言产生的有利条件。谣言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对社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坚决铲除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要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注重运用法律武器。任何互联网的运营者和使用者,既有使用和参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权利,也有遵守互联网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环境的义务。对于在网上编造谣言、传播谣言的行为,必须予以谴责并依法惩处,绝不能够让互联网成为谣言满天飞的藏污纳垢之地,绝不允许编造和传播谣言的歪风在网上蔓延。要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网络谣言,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造谣传谣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以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营造积极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其次,法律武器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只是铲除网络谣言的一方面。还需要广大网民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自己做起,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用自律的态度清醒认识网络谣言危害性。在网络时代,很多网民在浏览信息的过程中,往往不会对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进行甄别中公教育,仅仅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心理情绪或价值判断来发布或者转发信息,谣言就在传播过程中被捏造出来,并且经过众多环节的加工,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
后,网络谣言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铲除网络谣言,需要法律、制度和监管的力度,更需要广大网民的责任与自律,让网络谣言无处藏身。
2014宜春三支一扶精品课程4班
授课时间:2014年5月16日-5月21日(48课时)
学费:1480元
授课内容:行测
报名地点:宜春袁山中路258号人保财险大厦8楼(崔家园对面)
2012年8月,有个别网民在互联网上特别是微博中编造、传播所谓“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等谣言,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北京市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网上编造谣言的李某、唐某等6人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相关人员对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并作出检讨。
【标准表述】
[原因]
一方面,如今的网络环境,并不是网络需要的,网络需要干净、安全、诚信的网络环境,但由于时下匿名、免费的网络环境,使一些人丧失诚信,更失去了道德。因而在发帖时,就会多了一些随意性、攻击性、挑战性,况且这样的成本很低,几乎没有什么代价。
另一方面,网络管理者为了搏版面、赚访问量,把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或者“调脂弄粉儿”的事,大肆炒作,而不顾舆论影响力、客观性。
另外,网络管理者的这种行为进一步助长了那些网络发帖者,觉得自己的价值得到了承认,由此二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深度分析]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进入中国至今,发展和普及速度惊人的网络传播让中国人获得了一个接受信息、表达诉求的便捷渠道。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渐渐发现网络的海量信息中还参杂着虚假、泄愤、诽谤的言论,甚至出现“人肉搜索”、“微博约架”这些从“线上”走到“线下”行为。
而一些网络媒体为了博得受众眼球,追求商业利益,不惜放弃理性,违背传播规律,制作低俗、夸张、耸人听闻、断章取义的标题,炒作“冲突话题”。如今,伴随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众多网络传播载体的出现,人们越发对海量的网络信息产生了纠结与焦虑。
网络戾气的现实存在,反映了目前中国网络道德与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网络发展到今天,信息发布者应有哪些权利义务,信息收集者应遵循什么样的行为规则,迫切需要立法来规范并加以完善。
然而,当司法还未能及时介入时,以网站为主的传媒业内人士,应该有起码的底线意识,平抚公众的无谓愤怒、平衡多元的意见观点,引导多角度的信息解读,引导网民自发地抵制和检举各类不良信息。而作为网络舆论领袖的一些公众人物,更需注重自己在网络中的言行,发微博、转帖子,都应该考虑社会责任和良知。
在当今中国,从全社会来看,治理网络戾气时,更应该正视社会矛盾,理顺社会症结。要以法律、制度、道德维护社会秩序,辨别社会善恶,匡扶社会正义,培养成熟理性的网络环境。
[措施]
互联网的“草根性”和“便捷性”,让它成为滋生谣言的温床,网络传播速度之快,传播范围之广,受众面之大,成为谣言产生的有利条件。谣言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对社会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我们要坚决铲除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
要铲除网络谣言,首先,要注重运用法律武器。任何互联网的运营者和使用者,既有使用和参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权利,也有遵守互联网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环境的义务。对于在网上编造谣言、传播谣言的行为,必须予以谴责并依法惩处,绝不能够让互联网成为谣言满天飞的藏污纳垢之地,绝不允许编造和传播谣言的歪风在网上蔓延。要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网络谣言,需要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造谣传谣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以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营造积极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其次,法律武器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只是铲除网络谣言的一方面。还需要广大网民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自己做起,文明上网,理性上网,用自律的态度清醒认识网络谣言危害性。在网络时代,很多网民在浏览信息的过程中,往往不会对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进行甄别中公教育,仅仅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心理情绪或价值判断来发布或者转发信息,谣言就在传播过程中被捏造出来,并且经过众多环节的加工,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
后,网络谣言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铲除网络谣言,需要法律、制度和监管的力度,更需要广大网民的责任与自律,让网络谣言无处藏身。
2014宜春三支一扶精品课程4班
授课时间:2014年5月16日-5月21日(48课时)
学费:1480元
授课内容:行测
报名地点:宜春袁山中路258号人保财险大厦8楼(崔家园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