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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诚商标列举商标使用不规范表现

区域:
烟台 > 芝罘 > 芝罘周边
类别:
商标注册
地址:
烟台市南大街文化宫大厦14楼
“擅自美容” 表现为随着市场的变化,商标注册人认为自己昔日注册的商标已不适应现代的市场需求,于是擅自在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文字或图形标志的基础上进行增加、删减或修改,目的是使用商标的形式更美观。
“顾此失彼” 表现为商标注册人、使用人在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只顾使用,忽略了对商标的“维护保养”,如有的商标注册人改制后没有进行变更,还有的不但忘记了续展期,甚至过了宽展期还在使用。
“喧宾夺主” 表现为在商品的包装、装潢时,不是突出让消费者记忆深刻的商标标示,而是突出普通商品名称、装饰图案等。
“因小失大” 表现为一些企业拿到商标注册证后,没有在商标标识旁加上注册标记,消费者误认为企业使用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未注册商标。
“击鼓传花” 表现为独占商标使用人与商标注册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后,又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
“姐妹易嫁” 表现为少数商标注册人或使用人随意超出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使用,还有的商标注册人将在商标类别上注册的商标使用在服务类别上。
“瞒天过海” 表现为将视觉冲击力强的商标标识贴在商标有瑕疵的地方,如在苹果、猕猴桃等水果坏的地方,或在某件电器外壳碰伤处贴上商标标识,欺骗消费者。
“自我认定” 表现为认为注册商标做了广告的就是产品,在中央媒体上发布广告的品牌就是“上榜品牌”,有的甚至直接将“上榜品牌”与“”画等号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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