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
本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乳。
超高温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再经无菌罐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保持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无论是否经过预热处理,在灌装并密封之后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原料要求
生乳:应符合GB19301的规定。
乳粉:应符合GB19644的规定。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微生物要求: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超高温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再经无菌罐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保持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无论是否经过预热处理,在灌装并密封之后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原料要求
生乳:应符合GB19301的规定。
乳粉:应符合GB19644的规定。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
微生物要求: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