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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 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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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生产过程、包装、标识、标志、贮存于运输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分类
SC3001确立的分类适用于本标准。
感官指标
泥螺、河蟹、螃蜞、河虾、淡水贝类必须鲜活。
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量按国家有关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规定。
标识
标识应符合GB7718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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