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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酸钠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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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谷氨酸钠(味精)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谷氨酸钠(味精)。
味精:以淀粉质、糖质为原料、经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等)发酵,提取、中和、结晶精制而成的谷氨酸钠含量等大于99.0%、具有特殊鲜味的白色结晶或粉末。
加盐味精:在谷氨酸钠(味精)中,定量添加了精制的均匀混合物。
产品分类
按加入成分分为三类:味精、加盐味精、增鲜味精。
原辅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卫生标准的要求。对大米“不完整”和“碎米”不作要求。
感官要求
无色至白色结晶状颗粒或粉末,易溶于水,无肉眼可见杂质。具有特殊鲜味,无异味。
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GB2720要求。
原理
将指示电极和参比电极浸入被测溶液构成原电极,在一定温度下,原电池的电动势与溶液的pH呈现直线关系,通过测量原电池的电动势即可得出溶液的pH。
卫生要求
按GB/T5009.43方法测定。
净含量
按JJF1070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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