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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脂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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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类可可脂)、植脂奶油、粉末油脂等食用油油脂制品。
食用油脂制品、氢化、酯交换、分提中一种或几种方式加工的动、植物油脂的单品或混合物,添加(或部添加)水及其他辅料、经(或不经过)乳化急冷捏合制造的固状、半固状或流动状的具有某种性能的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人造黄油)、起酥油、代可可脂(包括可可脂)、植物奶油、粉末油脂等。
食用氢化物
以食用油、植物油为原料、经氢氧化物和精炼等工艺处理后制得的食品工业原料油。
人造奶油、人造黄油
以食用动、植物油脂及氢化、分提、酯交换油脂中的一种或几种油脂的混合物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和其他辅料,经乳化、急冷或不经急冷捏合而制成的具有类似天然奶油特色的可塑性或流动性的食用油脂制品。
原料要求
食物植物油应符合GB2716规定。
食物动物油脂应符合GB10146规定。
其他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无酸敷及其他异味。
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质地均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污染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食用应符合1488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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