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劳动关系协调师报考条件
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如下条件中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及其他经济类、管理类等人文社科专业。)
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颁发证书
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如下条件中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二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及其他经济类、管理类等人文社科专业。)
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论文答辩、业绩考核等形式。
颁发证书
通过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劳动关系协调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