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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土地增值税清算代理房地产税务咨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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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土地增值税清算代理房地产税务咨询代理
驻马店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找 悦达财务驻马店分公司
联系人 孙经理 155 4447 3232 微信同号
地址 驻马店市金雀路66号4楼
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于符合该规程第九条规定,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该规程第十条规定,税务机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确定是否进行清算;

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为保证保证土地清算工作的准确性,避免税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必须关注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时点,在清算前应确保所有的收人和成本费用都已人账,且成本、费用都已得合法票据,因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扣除。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1.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三种情形: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四种情形: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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