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薪俸税的申报
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等)后,均需按税率申报薪俸税。若每人每年工资不超过基本免税额及符合条件可享受的免税额,则不用缴纳薪俸税(但仍需申报)。
课税年度 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政府于4月与8月进行抽查。
公司要将雇员信息递交给税局,税局下发税表;如果雇主未递交,个人要主动申报。香港公司没有代扣义务。
2019/20基本免税额为13.2万港币/年,且如果接受报酬的个人未在香港提供服务,可申请离岸,全额免税。但董事除外,即无论董事是否在香港,只要超过13.2万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免税额之和,均要纳税。
申报信息与实际相符,保证财务报表中的工资费用与申报的薪俸税匹配。
课税年度 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 政府于4月与8月进行抽查。
公司要将雇员信息递交给税局,税局下发税表;如果雇主未递交,个人要主动申报。香港公司没有代扣义务。
2019/20基本免税额为13.2万港币/年,且如果接受报酬的个人未在香港提供服务,可申请离岸,全额免税。但董事除外,即无论董事是否在香港,只要超过13.2万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免税额之和,均要纳税。
申报信息与实际相符,保证财务报表中的工资费用与申报的薪俸税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