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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司法亲子鉴定能不能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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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过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大富翁(暂时称为A先生),在遗产分配上,将数千万遗产于自己的女儿继承,按理说很正常,但是实际上这个女儿(暂时称为女儿)并非是A先生的女儿,问题是他们还曾经做过亲子鉴定,报告显示双方是父女关系,那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A先生一共有过三段婚姻,女儿是A先生跟B小姐,也就是第三任妻子“所生”,但是实际上这段婚姻并不持久,经历了数个星期并以离婚告终,而B小姐也声称当时所生的女儿是A先生的,并且做了亲子鉴定,报告证实确实如此。A先生也一直支付着每个月数十万的抚养费。那么实际情况是什么呢?其实女儿是B小姐与D先生所生,当时做亲子鉴定的时候,B小姐用的是A先生与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大女儿的样本,中间给替换了。所以才出来支持的结果,主要也是为了抚养费以及遗产。
  经过这样的报告,很多客户其实会很怀疑,亲子鉴定真的不会作假么?答案是肯定的!!!
  亲子鉴定从鉴定所的角度来说,没有作假的可能,盛泽基因亲子鉴定机构会完全遵从样本的检测结果,出具准确真实的报告。鉴定所也只针对样本负责,所以对于隐私的客户,提交样本时需确定样本来源的真实性,鉴定所并不能评估您给的被鉴定人的名称与现实客户是否一致,毕竟隐私亲子鉴定还可以使用化名。
  那如何获取一个真实的百分百确定的报告呢!做司法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 必须鉴定双方同时出面,现场采样,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中山盛泽基因亲子鉴定机构坚守司法公正,绝不作伪证),期间会需要被鉴定人的签名、指纹、拍照等,再进行当场采样、编号,样本直接进入实验室检测,这样就能有效的避免样本调换的可能。
  当然,故事中的男主人公A先生,自然也是不相信女儿是他亲生的,他通过私家采集到的样本,自行做了一次鉴定,终也让B小姐自行确认,女儿确实非A先生亲生,而是D先生的。A先生虽然与女儿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也同意在遗产分配中,给女儿留出一部分。可以肯定的是,隐私亲子鉴定,需被鉴定人自行对样本真实性负责;如需确保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可做司法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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