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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师报考

区域:
中山 > 东区
类别:
技能培训
地址:
中山三路利和国际金融中心28楼(卓越育华教育)
一、职业定义: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职业内容:
1、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2、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
3、在交易前期,对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确定信用额度与及放账期;
4、在交易中期,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转移风险保障企业债权;
5、在交易后期,对发生的账款进行追收;
6、银行金融机构贷前、贷中和贷后对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员;
7、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开拓市场。

三、职业级别:
助理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信用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四、培训对象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员;
2、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等的高端专业人员;
3、各类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服务等机构的专业人员;
4、企业中从事经营、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5、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机构的从业人员;
6、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培训课程及教材
《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
《助理信用管理师实务》
《中级信用管理师实务》
《高级信用管理师实务》

六、培训、考试主要内容
1、信用管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
2、信用与信用风险管理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征信与客户管理
5、企业信用管理理论与实务
6、客户授信管理
7、应收账款管理
8、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
9、金融企业信用管理
10、征集数据的应用
11、企业资信评级
12、社会信用风险管理
13、信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监管

七、考试鉴定:
1、鉴定组织: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统一考试。鉴定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2、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中级信用管理师和高级信用管理师鉴定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八、扶持相关政策
(1)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7]11号)规定: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所有企业)聘用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应给予高级工程师的待遇。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31号)规定,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的退休人员每月补贴800元。
(3)《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可申请入户广州市。
(4)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规定,取得中级、高级信用管理师的人员,可一次性获得财政补贴3000元;初级信用管理师的人员,可一次性获得财政补贴2800元。
(5)根据中山市有关政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一级的职业资格证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入户入住,可分别获得70、90、110分的加分。

九、获得信用管理师资格流程:
报名--培训--考试--发证

十、信用管理师培训考试报名须知
1、填写:培训报名表(或网上报名)、然后填写《鉴定报名表》、工作证明。
2、要求:
(1)工作证明、培训报名表、鉴定报名表、等以纸质版(粘贴照片)、电子版形式同时提交。
(2)纸质版培训报名表、鉴定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3)工作证明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交发下资料:
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照三张(备注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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