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长期房地产开发暂定级资质及劳务派遣工程资质代办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代办|房地产开发资质升级代办|建筑工程资质代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特种设备资质代办的专业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其中一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暂定、四级、延期)所需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新办或升级所需材料);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新办《暂定资质》所需材料);3、申办资质申请或资质延期申请;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明;5、经济、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和经劳动部门签证的职工劳动合同(5人以上);6、已竣工(或在建)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及执行情况(办理四级或延期所需材料);7、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办理四级或延期所需材料)注:以上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