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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向阳律师 居民身份证信息不属于隐私 但受法律保护

区域:
郑州 > 金水 > 经八路
类别:
法律顾问
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141号永恒名座大厦17层
如今身份证使用日益广泛,身份证上面的个人信息也随之被“有意”或“无意”的“利用”,并已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
《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这是在对身份证使用方面的一个规定。
在法律责任方面,“《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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