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译路翻译信息告知(三)
郑州翻译公司信息告知(三)
关于开展2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局)、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集团(总公司)人事(职改)部门、局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和《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51号),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我局牵头组建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国范围的翻译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为做好2014年翻译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到一张光盘上,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请确保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清晰、光盘上的文件可以复制。
申报人应严格按本通知中所要求的数量提供材料,超过数量的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随机节选作为参评材料。
(二)申报材料由委托单位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确需个人报送的,单位人事部门须将装有申报材料的档案袋(信封)加印密封。材料一经报送,不能再进行修改或更换。
(三)报送时间为9月15日—10月15日。
(四)报送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相关表格可到下列网站下载:
中国外文局网 www.cip***.cn
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考试网 www.***.cn
(六)收费标准
本着“以支定收”原则,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0元,申报副高级或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900元。
更多信息,请浏览我公司网站下期内容信息。以上信息由郑州译路翻译公司为您搜寻提供,未经我公司允许擅自转载或挪用,我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郑州汇之源律师事务所,沈律师
郑州译路翻译, 电话:0371-86100689
传真:0371-67375899
移动电话:13733846928
15093170201
业务Q Q:362075065
网址:www.371***
www.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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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关于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职发[1992]5号)和《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51号),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我局牵头组建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全国范围的翻译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为做好2014年翻译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四、注意事项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到一张光盘上,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请确保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清晰、光盘上的文件可以复制。
申报人应严格按本通知中所要求的数量提供材料,超过数量的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随机节选作为参评材料。
(二)申报材料由委托单位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至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确需个人报送的,单位人事部门须将装有申报材料的档案袋(信封)加印密封。材料一经报送,不能再进行修改或更换。
(三)报送时间为9月15日—10月15日。
(四)报送材料原则上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相关表格可到下列网站下载:
中国外文局网 www.cip***.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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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费标准
本着“以支定收”原则,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1000元,申报副高级或中级职称评审每人收取评审费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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