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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成分的食品应该办理什么号

区域:
郑州 > 金水 > 文化路
类别:
办证咨询
地址:
郑州市黄河路495号(河南省卫生厅向东100米)
加了成分的食品应该办理什么号?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为目的的物品。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指用于、预防、诊断个人疾病或计划生育,并规定有适应性、用法、用量的医药用品。是疾病的物质,有规定的适应性、用法、用量。食品主要是提供人体生存必需的基本营养物质,没有规定的适应性、用法、用量。保健食品的本质仍然是食品,虽有调节人体某种机能的作用,但它不是人类赖以疾病的物质。对于生理机能异常的人来说,保健食品可以调节某种生理机能、强化免疫系统。从科学角度来讲,注意平时营养均衡的饮食、有规律的生活习惯、适时适量的运动、保持开朗的性格,才是健康的根本保证。因此《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十条明确规定“食品不得加入,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目的就在于界定食品与的区别,防止在食品中滥加,避免无病吃药。在食品中添加,不但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也构成严重危害。郑州莱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坐落于河南郑州,是国内领先的,全国范围申办批文、批号的咨询服务代理机构,以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等为主要服务范围。

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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