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后不管的话可以不 财税问题如何处理
公司财税常见问题如何解决?
注册成立公司,除了准备前期注册所需材料之外,公司成立后财税问题也十分关键。毕竟是与“钱”直接挂钩,关系到公司的直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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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错的常见情况和处理办法
1、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同时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由销货方重新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
2、金额、税额少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
3、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
如开错的专用发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是否已作账务处理,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后。在填报“发票使用手册”时,只填发票号码,在销货金额或购货金额栏注明“换票”字样。
2
普票和专用发票丢失应分别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而普票丢失,在日常税务管理中,对开具发票单位应按《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报刊或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即普票丢失,也可在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
3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准备事项
①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
②检查有无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在12月份及时做出补提补计,做到应提均提、应计均计。
③查阅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建立纳税调整台账),查找与本期纳税申报有关系的事项。
④对年度账务进行梳理,整理本年度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能通过账务处理的,在年度结账前进行处理。
⑤注意其他税种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对账务一次详细地梳理的过程,其间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也应一并处理。如视同销售漏交的增值税;未按查补缴纳的增值税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未及时申报的印花税等。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会对相关涉税问题一并检查并做出处理。
⑥年度中做预缴申报时,在不造成多缴所得税的情况下,需做纳税调整的尽量做纳税调整,虽然不做纳税调整也不构成偷税,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及时记录反映纳税调整事项,二是能及时反映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⑦对于预缴申报时不能及时做纳税调整的事项,应养成及时记录的习惯。
⑧对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主要税务法规,结合新的此类税法,每年至少要细读一遍。
⑨在某些事项的处理上当与主管税务机关理解不一致或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理解也不一致时,宜采用稳妥、保险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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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滞留发票的产生和处理
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②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③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④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⑤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⑥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以上,我们了解了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处理滞留发票呢?
①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票,另一个途经是把发票拿去认证抵扣,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
②购货方购进属于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要求销货方开具普票。
③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要求销货方开具普票。
④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购货方要自我检讨一下管理流程,应在180日内尽快认证。
注册成立公司,除了准备前期注册所需材料之外,公司成立后财税问题也十分关键。毕竟是与“钱”直接挂钩,关系到公司的直接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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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错的常见情况和处理办法
1、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同时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由销货方重新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
2、金额、税额少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
3、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
如开错的专用发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是否已作账务处理,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后。在填报“发票使用手册”时,只填发票号码,在销货金额或购货金额栏注明“换票”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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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票和专用发票丢失应分别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而普票丢失,在日常税务管理中,对开具发票单位应按《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报刊或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即普票丢失,也可在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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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准备事项
①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
②检查有无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在12月份及时做出补提补计,做到应提均提、应计均计。
③查阅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建立纳税调整台账),查找与本期纳税申报有关系的事项。
④对年度账务进行梳理,整理本年度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能通过账务处理的,在年度结账前进行处理。
⑤注意其他税种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对账务一次详细地梳理的过程,其间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也应一并处理。如视同销售漏交的增值税;未按查补缴纳的增值税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未及时申报的印花税等。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会对相关涉税问题一并检查并做出处理。
⑥年度中做预缴申报时,在不造成多缴所得税的情况下,需做纳税调整的尽量做纳税调整,虽然不做纳税调整也不构成偷税,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及时记录反映纳税调整事项,二是能及时反映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⑦对于预缴申报时不能及时做纳税调整的事项,应养成及时记录的习惯。
⑧对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主要税务法规,结合新的此类税法,每年至少要细读一遍。
⑨在某些事项的处理上当与主管税务机关理解不一致或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理解也不一致时,宜采用稳妥、保险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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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滞留发票的产生和处理
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属于购进免税货物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②属于购进非应税项目用,专用发票不得认证;
③销货方未将专用发票交给购货方,造成存根联滞留;
④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造成存根联滞留;
⑤购货方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⑥购货方发生走逃或注销。
以上,我们了解了滞留发票产生的原因,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处理滞留发票呢?
①企业若取得不能抵扣的专用发票,一个途经是要销货方重新开具普票,另一个途经是把发票拿去认证抵扣,但同时做全额进项转出。
②购货方购进属于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要求销货方开具普票。
③购货方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期间,要求销货方开具普票。
④购货方接到专用发票超过180日认证期而无法认证抵扣,购货方要自我检讨一下管理流程,应在180日内尽快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