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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办中西医结合诊所面积设备要求

区域:
郑州 > 中原 > 绿东村
类别:
办证咨询
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南角中原万达广场A座26楼2640-2643
郑州办中西医结合诊所面积设备要求
单位或个人申办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本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新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3)医院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2公里,门诊部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1公里,诊所与同类医疗机构距离不少于0.5公里;
  (4)总投资诊所不少于5万元,门诊部不少于10万元,医院每张床位不少于20万元;有满足执业需要的注册资金。
个人诊所成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入户。
(七)诊所场地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当地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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