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代开的核定征收政策
河南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代开的核定征收政策;
在严格的税务环境下,企业税负再重也不能使用任何违法手段,只能选择合理合规的方式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目前不少地方有税收优惠的园区,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省企业入驻,一方面增加地方经济税收,一方面帮助企业减轻税收压力。
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综合税率如下: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再对照5%-35%的累进税率计算,税率在0.5%-2.19%之间,综合税率在3.25%以内完税。如果不是核定征收,按照查账征收计算,就根据收入减成本等各项费用,再对照5%-35%的累进税率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主要适用于服务行业的所得税筹划,在园区设立个独(不需要实地办公),对外承接业务,收款开票,专票和普票皆可以开。
例如一家个独承接了210万的市场推广服务,按照合同规定需要开具等额的专票,需要缴纳的税金如下:
增值税:210万/1.01*1%=2.08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210万/1.01*10%*20%-1.05=3.11万
附加税:2.08*6%=0.13万
税金合计:5.32万
2.自然人代开税率如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划入经营所得,核定税率为0.5%;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开票税率1.56%完税,附有完税证明,定额核定征收的个人经营所得税不汇算清缴,也不需要支付方公司代扣。如果是按照劳务报酬代开,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由支付方公司代扣,税率20%以上,次年汇算清缴。
自然人代开服务类和商贸类、建筑类等皆可以开具,如咨询费,设计费,推广费,技术服务费,工程款,材料费,维修费,培训费等。自然人代开在基于业务真实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到税务部分申请代开,代开出来的普票给到业务方公司做成本票入账。既能解决公司缺乏成本票,所得税高的问题,也能解决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严格的税务环境下,企业税负再重也不能使用任何违法手段,只能选择合理合规的方式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目前不少地方有税收优惠的园区,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省企业入驻,一方面增加地方经济税收,一方面帮助企业减轻税收压力。
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综合税率如下: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10%的应税率核定,再对照5%-35%的累进税率计算,税率在0.5%-2.19%之间,综合税率在3.25%以内完税。如果不是核定征收,按照查账征收计算,就根据收入减成本等各项费用,再对照5%-35%的累进税率计算。
个人独资企业主要适用于服务行业的所得税筹划,在园区设立个独(不需要实地办公),对外承接业务,收款开票,专票和普票皆可以开。
例如一家个独承接了210万的市场推广服务,按照合同规定需要开具等额的专票,需要缴纳的税金如下:
增值税:210万/1.01*1%=2.08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210万/1.01*10%*20%-1.05=3.11万
附加税:2.08*6%=0.13万
税金合计:5.32万
2.自然人代开税率如下: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划入经营所得,核定税率为0.5%;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开票税率1.56%完税,附有完税证明,定额核定征收的个人经营所得税不汇算清缴,也不需要支付方公司代扣。如果是按照劳务报酬代开,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由支付方公司代扣,税率20%以上,次年汇算清缴。
自然人代开服务类和商贸类、建筑类等皆可以开具,如咨询费,设计费,推广费,技术服务费,工程款,材料费,维修费,培训费等。自然人代开在基于业务真实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到税务部分申请代开,代开出来的普票给到业务方公司做成本票入账。既能解决公司缺乏成本票,所得税高的问题,也能解决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