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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自然人代征适用的场景关于企业合理节税

区域:
郑州 > 二七 > 解放路
类别:
公司注册
地址:
中原万达
郑州自然人代征适用的场景关于企业合理节税
自然人代征是有相关税法规定的一种代开的方式,目前的适用场景有很多。只要是自然人名下没有企业,暂时没有取得税务登记,并且从事临时经营的都可以作为自然人在税局代征。合理合法,也是合规的。
不过企业要是考虑成本支出等等这样做的话不仅税负不下反增,不是很划算。因为正常税局代征地整体税负也是不低的,是应为很多人都忽略掉了这样情形下代征时候自然人的个税是按照1.5核定征收的。
企业在和这些自然人合作的时候,会出现合作方没有办法开具发票。进而公司成本费用不足利润虚高。这样的无票支出基本上常年累月的在增加,所以企业来讲这是个大问题,造成很高的额外税负,不利于企业发展。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做市政工程的企业。会从一些种植苗木的临时经营的农户那里购买苗木,也是企业长期需求的,这些农户是没有办法给开具票的,所以长期以往这部分成本是无法做账的,自然人税局代开就解决了。
目前能核定个税的代征需要到地方地市,或者是在省外等等。尤其是山东一带,税负是非常低的,综合税负不会超过2.56。(暂行的增值税是一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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