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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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资质有什么几类?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类别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第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第三:地质灾害资质办理需要提供业绩吗?
新申请不需要的,但是如果是升级的话,就需要提供业绩。
第四:资质灾害资质需要现场核查吗?不需要
第五:地质灾害资质办理流程怎么样?
首先先确定单位本身条件符不符合,然后确定要办理的级别及项目,再准备资质标准要求人员齐全,可到本地自然资源局提交,也可以提交
第六:地质灾害资质需要仪器设备吗?需要的,但是每个级别每个项目需要的种类及数量有差别。
第七: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八: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三)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其中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人员和业绩条件:
(一)甲级资质
1.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
2.业绩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总数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六十万元;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五千万元;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三十万元。(二)乙级资质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三人;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第十: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文件,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四)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或者专家评审意见;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申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当进行脱密处理后提交。第十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第十二:本办法所称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本办法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第十三: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材料核查:审批机关在审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中,对涉嫌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举报等事项,应当进行核查。自然资源部可以委托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结果公示:审批机关应当公示审查结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计算在审批时限内。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复核。审批决定: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地质灾害资质有什么几类?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类别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第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第三:地质灾害资质办理需要提供业绩吗?
新申请不需要的,但是如果是升级的话,就需要提供业绩。
第四:资质灾害资质需要现场核查吗?不需要
第五:地质灾害资质办理流程怎么样?
首先先确定单位本身条件符不符合,然后确定要办理的级别及项目,再准备资质标准要求人员齐全,可到本地自然资源局提交,也可以提交
第六:地质灾害资质需要仪器设备吗?需要的,但是每个级别每个项目需要的种类及数量有差别。
第七: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第八: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办法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三)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其中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人员和业绩条件:
(一)甲级资质
1.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
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
2.业绩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总数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六十万元;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五千万元;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项目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三十万元。(二)乙级资质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三人;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五人。第十: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单位登记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资质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文件,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四)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除前款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或者专家评审意见;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申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应当进行脱密处理后提交。第十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五年。第十二:本办法所称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本办法所称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第十三: 本办法施行前取得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乙级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材料核查:审批机关在审查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中,对涉嫌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举报等事项,应当进行核查。自然资源部可以委托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结果公示:审批机关应当公示审查结果,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计算在审批时限内。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批准;对公示有异议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复核。审批决定: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审批机关作出批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