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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有机废气处理吸附法

区域:
郑州 > 经济开发区
类别:
节能/环保设备
单价:
1 元
公司:
嵩安环保培训中心
     当多孔固体材料用于处理流体混合物时,流体中的某些组分或某些组分会被吸附到固体表面并被浓缩,称为吸附。吸附按作用力不同可分为两种:物理吸附和化学吸附。
     物理吸附是由范德华力引起的分子间的相互作用,化学吸附是由化学力引起的,包括电子在固体和气体之间的传递。一般来说,吸附是指物理吸附。吸附过程是可逆的。当吸附组分被吸附时,由于分子的热运动,部分吸附组分可从固体表面去除并返回气相。这种现象叫做解吸。当吸附速度等于解吸速度时,达到吸附平衡。在平衡时,吸附的表观过程停止,吸附剂失去继续吸附的能力。
     当吸附过程接近或达到平衡时,为了恢复吸附剂的吸附能力,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吸附组分从吸附剂中分离出来,称为吸附剂再生。吸附法治态污染物应包括吸附和吸附剂再生的全部吸附剂具有高的选择性和高的分离效果,能脱除痕量(pm级)物质,所以吸附净化法过程。
     常用于用其他方法难于分离的低浓度有害物质和排放标准要求严格的废气处理,例如用吸附法回收或净化废气中有机污染物。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吸附剂的吸附能力会明显降低甚至丧失,因此有必要对失效的吸附剂进行连续再生。一般的再生方法有:加热、减压、冲洗、更换设备和系统供给蒸汽、热风等再生介质,大大增加了设备和操作成本,使整个吸附操作复杂化,这是限制吸附法广泛应用的主要原因。为了不使再生过程过于频繁,不应采用吸附法净化高浓度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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