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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区域:
郑州 > 新郑
类别:
税务顾问
地址:
龙湖镇文昌路与祥安路交叉口西南角
按照《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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