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 发证产品范围
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复合膜袋产品,包括耐蒸煮复合膜、袋,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 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双向拉伸尼龙(BOPA)/ 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等。
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是指用于包装方便面、膨化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的复合膜袋。企业申请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必须制定本企业的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中卫生指标要求不得低于内层同类材料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尚未纳入本审查细则的其它复合膜袋产品,增补时另行规定。
2.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工艺控制
申证企业应制定生产流程,并制订相应的程序文件。
2.1 基本生产流程
注:(1)共挤出吹膜、采购薄膜成品和制袋工艺是可选择工序。仅生产膜材产品的企业可不设置制袋工序。
(2)对购置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仅制定本企业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流程和程序文件。
2.2 关键工艺控制
企业应对以下关键控制环节制定操作程序:
2.2.1 原材料采购与配方:应采购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原材料,配方中不得使用回收料。
2.2.2 控制复合、印刷工序的干燥温度、排风风速与车速,达到较好的溶剂脱出效果。
2.2.3 控制熟化的温度与时间,熟化间应从下部进风,上部排风。当下线产品的溶剂残留量偏高时,可以通过延长熟化时间降低溶剂残留量。
2.2.4 控制生产车间的温度和湿度,一般相对湿度应为RH 60±10%。
2.2.4 控制色差、套印精度。
2.2.5 监测生产过程中印刷后的半成品与产品的溶剂残留量。
3.必备的生产设备
复合膜袋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1。
1. 发证产品范围
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复合膜袋产品,包括耐蒸煮复合膜、袋,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 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双向拉伸尼龙(BOPA)/ 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等。
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是指用于包装方便面、膨化食品、熟食品、半成品等的复合膜袋。企业申请此类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必须制定本企业的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中卫生指标要求不得低于内层同类材料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尚未纳入本审查细则的其它复合膜袋产品,增补时另行规定。
2.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工艺控制
申证企业应制定生产流程,并制订相应的程序文件。
2.1 基本生产流程
注:(1)共挤出吹膜、采购薄膜成品和制袋工艺是可选择工序。仅生产膜材产品的企业可不设置制袋工序。
(2)对购置半成品加工制成品的企业,仅制定本企业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流程和程序文件。
2.2 关键工艺控制
企业应对以下关键控制环节制定操作程序:
2.2.1 原材料采购与配方:应采购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原材料,配方中不得使用回收料。
2.2.2 控制复合、印刷工序的干燥温度、排风风速与车速,达到较好的溶剂脱出效果。
2.2.3 控制熟化的温度与时间,熟化间应从下部进风,上部排风。当下线产品的溶剂残留量偏高时,可以通过延长熟化时间降低溶剂残留量。
2.2.4 控制生产车间的温度和湿度,一般相对湿度应为RH 60±10%。
2.2.4 控制色差、套印精度。
2.2.5 监测生产过程中印刷后的半成品与产品的溶剂残留量。
3.必备的生产设备
复合膜袋产品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