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博物方向学术专著征集署名作者_河南研究馆员评职称认可
河南省文物博物方向研究馆员评审要求及著作出版
馆员: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助理馆员期间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
2.获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限前5名)或三等奖1项以上(限前3名)。或获得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学术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限前3名);
3.在CN刊物或ISBN书号的学术文献上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考古报告2篇以上;县(市、区)及以下单位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4.独立或合作出版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至少有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5.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限前3名);
6.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以上,并公布实施。
研究馆员要求:
(一) 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1.参与完成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
2.获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三等奖限前7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限前5名);
3.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文物博物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并独立出版有ISBN书号文博专业著作1部(15万字以上);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3名)或主持编制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主持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5名);
7.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二等奖限前3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2项以上(三等奖限前2名)。
副研究馆员要求: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1.参与完成科研项目(限前7名)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
2.获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限前7名)或三等奖(限前5名)1项以上,或省辖市(厅、局)级成果奖一等奖(限主持)1项以上;
3.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文博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省、市级文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独立或作为作者出版有ISBN书号的文博专业著作1部(本人执笔10万字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无核心期刊论文和专著要求;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5名)或主持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3名);
6.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7名);或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7.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2名);
8.获得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2项以上(限前3名)。
适用的书目一览:
《文物保护*****研究》
《博物馆科学管理******》
《博物馆*****文化传承》
《文物修复****研究》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内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书,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编、副主编出版。
更多著作出版相关信息欢迎联系许编辑。电话:18937103450(电话同号)
专注于图书出版,学术专著、教材等评职称著作出版,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如果您有这方便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许编辑,免费咨询。
馆员: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助理馆员期间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
2.获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限前5名)或三等奖1项以上(限前3名)。或获得省级以上本专业学会学术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限前3名);
3.在CN刊物或ISBN书号的学术文献上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考古报告2篇以上;县(市、区)及以下单位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4.独立或合作出版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至少有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5.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限前3名);
6.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1项以上,并公布实施。
研究馆员要求:
(一) 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1.参与完成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
2.获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三等奖限前7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限前5名);
3.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文物博物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并独立出版有ISBN书号文博专业著作1部(15万字以上);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3名)或主持编制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主持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5名);
7.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二等奖限前3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2项以上(三等奖限前2名)。
副研究馆员要求: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1.参与完成科研项目(限前7名)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
2.获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限前7名)或三等奖(限前5名)1项以上,或省辖市(厅、局)级成果奖一等奖(限主持)1项以上;
3.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文博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省、市级文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独立或作为作者出版有ISBN书号的文博专业著作1部(本人执笔10万字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无核心期刊论文和专著要求;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5名)或主持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3名);
6.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7名);或省辖市(厅)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通过项目下达单位组织鉴定或验收,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7.参与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2名);
8.获得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2项以上(限前3名)。
适用的书目一览:
《文物保护*****研究》
《博物馆科学管理******》
《博物馆*****文化传承》
《文物修复****研究》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内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书,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编、副主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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