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专著出版_云南水利工程师评职称出书诚邀主编
领航出书网策划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水文地质、水利工程施工等学术著作,诚邀主编、副主编合著,国家出版署可查
1.《水利建设***环境概论》
2.《水利***与水环境保护理论》
3.《智能化水资源***水文地质研究》
4.《水利工程的环境***及对策》
5.《水文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6.《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与管理》
在云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水利厅查到,当前云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所依照的文件是:关于印发 《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的通知 云人社发 〔2021〕35号
想要知道出书副主编能不能加分,那么就需要看该文件中对学术著作的要求是什么,整理各级职称评审学术著作等研究成果条件要求如下:
第四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工程师评审条件
(六)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州 (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1项以上。
2.参与编写技术报告1篇以上,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3.独撰或作为主要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
4.县以下人员的研究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第十三条 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五)取得工程师职称后,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 (部)级设计奖、优质工程奖、勘察奖、新技术推广奖三等奖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州 (市、厅)级科技进步奖、设计 奖、优 质 工 程 奖、优 秀 勘 察 奖、新 技 术 推 广 奖 二 等 奖以上。
4.作为主要参编者完成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省 (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
5.作为主要完成人 (排名前3),取得科技成果2项以上,并被州 (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6.作为主要完成人 (排名前3),在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中作出重要技术贡献或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并获得州 (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价。
7.负责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创新,完成大中型水利项目1项以上或小 (1)型水利项目3项以上,成果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和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参与编著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9.以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厅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技术人员,以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
10.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大会交流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以作者身份,在省级学术会议大会交流获奖 (三等奖以上)研究成果2篇以上。
11.县以下人员的研究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第十四条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六)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作者 (主编)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编著、译著)1部以上;或以主要编著者 (或副主编)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含编著、译著)2部以上。
2.经过工程技术的实践或总结,以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3篇以上。县以下人员,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3篇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
5.获得省 (部)级设计奖、勘察奖、优质工程奖、咨询奖二等奖 (排名前3)1项以上或三等奖 (排名第1)2项以上。
6.获得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奖,或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7.与上述条件相当,取得促进行业发展的重大成果。
以上条件可知,在评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时,副主编出书是认可的,即出版学术著作副主编可以加分。
1.《水利建设***环境概论》
2.《水利***与水环境保护理论》
3.《智能化水资源***水文地质研究》
4.《水利工程的环境***及对策》
5.《水文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6.《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与管理》
在云南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及云南省水利厅查到,当前云南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所依照的文件是:关于印发 《云南省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的通知 云人社发 〔2021〕35号
想要知道出书副主编能不能加分,那么就需要看该文件中对学术著作的要求是什么,整理各级职称评审学术著作等研究成果条件要求如下:
第四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工程师评审条件
(六)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州 (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计、优质工程等专项奖1项以上。
2.参与编写技术报告1篇以上,主要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
3.独撰或作为主要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
4.县以下人员的研究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第十三条 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五)取得工程师职称后,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 (部)级设计奖、优质工程奖、勘察奖、新技术推广奖三等奖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州 (市、厅)级科技进步奖、设计 奖、优 质 工 程 奖、优 秀 勘 察 奖、新 技 术 推 广 奖 二 等 奖以上。
4.作为主要参编者完成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省 (部)级以上重点项目论证。
5.作为主要完成人 (排名前3),取得科技成果2项以上,并被州 (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6.作为主要完成人 (排名前3),在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中作出重要技术贡献或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并获得州 (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评价。
7.负责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创新,完成大中型水利项目1项以上或小 (1)型水利项目3项以上,成果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和采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8.参与编著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
9.以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厅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或以第二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技术人员,以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2篇以上。
10.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大会交流研究成果1篇以上;或以作者身份,在省级学术会议大会交流获奖 (三等奖以上)研究成果2篇以上。
11.县以下人员的研究成果不作硬性要求。
第十四条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六)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撰或以作者 (主编)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含编著、译著)1部以上;或以主要编著者 (或副主编)身份,公开出版学术著作 (含编著、译著)2部以上。
2.经过工程技术的实践或总结,以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3篇以上。县以下人员,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3篇以上。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
5.获得省 (部)级设计奖、勘察奖、优质工程奖、咨询奖二等奖 (排名前3)1项以上或三等奖 (排名第1)2项以上。
6.获得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奖,或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7.与上述条件相当,取得促进行业发展的重大成果。
以上条件可知,在评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时,副主编出书是认可的,即出版学术著作副主编可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