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专著出版_安徽地质勘查工程师评职称出书急招主编
领航出书网编辑策划矿山地质方向学术专著,ISBN书号,正规出版社出版,诚邀作者合著
《矿山工程***建设创新研究》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研究》
《地质勘测安全***矿山工程开发》
《地质***与矿山测绘技术研究》
安徽地质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文件为: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自然资人〔2021〕1号
各级职称评审学术著作等业绩材料整理如下:
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所称地勘、土地、测绘和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五条 专业范围
(一)地勘工程类:地质调查与资源勘查、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物理勘查、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采矿及选冶加工实验、探矿工程、地质工程、地质机械仪器等相关专业。
(二)土地工程类:国土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评估、土地利用与保护、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储备、不动产确权登记、土地开发与经营、土地生态修复、土地经济、土地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三)测绘工程类: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相关专业。
(四)规划工程类: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专业。
第三章 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三)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并标注)。
第十二条 现在野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从事采矿、测绘、勘探等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在县级以下(不含县本级)基层一线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或派出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援外、扶贫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可适当放宽业绩和论文条件,其中援派和扶贫人员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除应具备第十一条第(一)(四)项所列条件外,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标注)。
第十三条 工程师申报条件
(三)论文著作条件
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或公开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成果形式应体现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对解决技术难题有明显成效。
《矿山工程***建设创新研究》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研究》
《地质勘测安全***矿山工程开发》
《地质***与矿山测绘技术研究》
安徽地质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文件为: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自然资人〔2021〕1号
各级职称评审学术著作等业绩材料整理如下:
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标准条件所称地勘、土地、测绘和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五条 专业范围
(一)地勘工程类:地质调查与资源勘查、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物理勘查、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采矿及选冶加工实验、探矿工程、地质工程、地质机械仪器等相关专业。
(二)土地工程类:国土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评估、土地利用与保护、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储备、不动产确权登记、土地开发与经营、土地生态修复、土地经济、土地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
(三)测绘工程类: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工程、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相关专业。
(四)规划工程类: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专业。
第三章 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 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三)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并标注)。
第十二条 现在野外、自然条件恶劣地区从事采矿、测绘、勘探等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或在县级以下(不含县本级)基层一线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或派出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援外、扶贫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可适当放宽业绩和论文条件,其中援派和扶贫人员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除应具备第十一条第(一)(四)项所列条件外,一般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学术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并标注)。
第十三条 工程师申报条件
(三)论文著作条件
独立撰写所从事专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3篇,或公开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成果形式应体现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对解决技术难题有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