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学教师评教授职称专著出版_招募主编百佳出版社
领航出书网策划语数英等教育教学著作,诚邀作者合著出书,评职称可加分,独立ISBN书号
《新时期计算机***改革与实践》
《高校校园***与文化自信培育研究》
《高校英语阅读与***多维研究》
《法学专业课程***案例研究》
《数理学科教学***实践》
《高校化学***研究与改革》
《大学物理***与实践研究》
《高校数学教学模式构建与***》
《高校语文教育教学***》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教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四、业绩成果条件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4 中不少于 1项,5-8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作者且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部)。
5.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或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完成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产学研合作专项、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等项目,或主要参加完成(前 3 名)指令性科研项目。
6.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 5 名,二等奖前 3 名,三等奖第 1 名),或荣获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在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专业或专业技能、创作作品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二)教学为主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3 中不少于 1项,4-10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或者教改论文。
2.公开出版高水平教学研究或者教改类专著(作者且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部)。
3.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主编且本人编写 10 万字以上/部),或作为主要编者编著的教材荣获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奖)。
4.累计 4 学年教学质量考核。
5.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指令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7.担任省部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负责人。
8.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教学类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
10.获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师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科研为主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3 中不少于 1项,4-5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作特邀报告或主旨演讲,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高度认可。
3.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独立撰写,20 万字以上/部)。
4.主持完成指令性科研项目。
5.主持的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四)社会服务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4 中不少于 1项,5-7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等工作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作特邀报告或主旨演讲,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
3.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推动了本行业和社会进步,并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的书面认可。
4.作为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取得直接经济效益 1000 万元以上。
6.作为发明人取得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并得到实际应用,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 100 万元以上。
7.主持横向课题,工科类累计到校经费 600 万元以上,理科类累计到校经费 200万元以上,社科类累计到校经费 100 万元以上。
《新时期计算机***改革与实践》
《高校校园***与文化自信培育研究》
《高校英语阅读与***多维研究》
《法学专业课程***案例研究》
《数理学科教学***实践》
《高校化学***研究与改革》
《大学物理***与实践研究》
《高校数学教学模式构建与***》
《高校语文教育教学***》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本科院校教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四、业绩成果条件
(一)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4 中不少于 1项,5-8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作者且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部)。
5.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指令性科研或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完成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重点培育专项、产学研合作专项、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等项目,或主要参加完成(前 3 名)指令性科研项目。
6.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省部级一等奖前 5 名,二等奖前 3 名,三等奖第 1 名),或荣获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8.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项目,在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性大学生学科竞赛、专业或专业技能、创作作品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二)教学为主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3 中不少于 1项,4-10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或者教改论文。
2.公开出版高水平教学研究或者教改类专著(作者且本人撰写 15 万字以上/部)。
3.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主编且本人编写 10 万字以上/部),或作为主要编者编著的教材荣获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教材奖)。
4.累计 4 学年教学质量考核。
5.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指令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7.担任省部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含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负责人。
8.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教学类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
10.获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师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科研为主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3 中不少于 1项,4-5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具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作特邀报告或主旨演讲,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高度认可。
3.公开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独立撰写,20 万字以上/部)。
4.主持完成指令性科研项目。
5.主持的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四)社会服务型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本学科领域代表性业绩成果 2 项以上,其中 1-4 中不少于 1项,5-7 中不少于 1 项。
1.作者或通讯作者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等工作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论文。
2.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定期举办的学术会议主会场作特邀报告或主旨演讲,学术成果得到同行的认可。
3.在政府政策咨询、智库建设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推动了本行业和社会进步,并得到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的书面认可。
4.作为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5.作为技术带头人取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取得直接经济效益 1000 万元以上。
6.作为发明人取得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并得到实际应用,累计取得转让许可到校经费 100 万元以上。
7.主持横向课题,工科类累计到校经费 600 万元以上,理科类累计到校经费 200万元以上,社科类累计到校经费 100 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