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党校教师晋升职称出书专著出版急征主编副主编
领航出书网策划出版党建方向教育教学著作,征集主编出书,诚邀教师合作,主编国家出版署可查
《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研究》
《思想政治***传播研究》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浅论》
《国企基层党建***探索与创新》
《***教育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创新与发展》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山西省党校教师评职称文件为:山西省委党校文件 山西行政学院 晋校发〔2023]1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整理各级职称评审晋升论文著作等条件为:
三、评审条件
为进一步落实省职称改革要求,加强教师岗位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结合全省党校系统实际,将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分为两种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教学科研型教师:以教学为主,承担或参与主体班教学工作,并能够完成一定科研工作的教师。科研教学型教师:以科学研究为主,并能够完成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1.教学科研型教师教学工作及科研成果条件
教授(正高级讲师):
(二)具体量化条件
(2)教学、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教学和科研成果规定的条件:
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一条: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一篇独立),或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其中须在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或市(县、区)委党校教师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副教授:
(2)教学、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教学和科研成果规定的条件:
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一条:
①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立或作者),其中须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立或作者),或者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独立或作者),其中须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1项(独立或),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一等奖奖项1项(独立或、含主持系统课题结项);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1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肯定性批示,或市委党校教师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高级讲师:
(2)教学、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教学和科研成果规定的条件:
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一条: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作者),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独立或),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独立或、含主持系统课题并结项);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1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科研教学型教师教学工作和科研成果条件
教授(正高级讲师):
(2)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立);或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独立),其中在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立);
②主持完成2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及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市(县、区)委党校教师主持完成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奖项2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4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副教授:
(2)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作者),或者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奖项1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肯定性批示;或市委党校教师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4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高级讲师:
(2)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中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立或作者),或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奖项1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三)关于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
5.发表在学习方法类、教辅参考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市(地)级报纸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一般学术性期刊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在其他报纸发表的论文、决策咨询类刊物发表的成果字数不少于2000字。发表在综合性期刊的论文,必须刊载于学术理论研究类版面,刊载于、书评、随笔等分类中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发表于报纸的论文,必须刊载于该报的学术理论研究类版面,其他版面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20%,第三层次人员(编委)占总字数50%。
10.本通知中的“出版社”范围是人民出版社、书局、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专业出版社”范围是各部委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省级出版社范围是除以上出版社以外的其他各出版社。“省部级科研项目”指省社科规划项目、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
《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研究》
《思想政治***传播研究》
《***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浅论》
《国企基层党建***探索与创新》
《***教育党建与思政工作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创新与发展》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山西省党校教师评职称文件为:山西省委党校文件 山西行政学院 晋校发〔2023]16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整理各级职称评审晋升论文著作等条件为:
三、评审条件
为进一步落实省职称改革要求,加强教师岗位管理,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结合全省党校系统实际,将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分为两种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教学科研型教师:以教学为主,承担或参与主体班教学工作,并能够完成一定科研工作的教师。科研教学型教师:以科学研究为主,并能够完成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1.教学科研型教师教学工作及科研成果条件
教授(正高级讲师):
(二)具体量化条件
(2)教学、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教学和科研成果规定的条件:
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一条: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一篇独立),或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其中须在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或市(县、区)委党校教师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副教授:
(2)教学、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教学和科研成果规定的条件:
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一条:
①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立或作者),其中须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立或作者),或者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独立或作者),其中须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1项(独立或),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一等奖奖项1项(独立或、含主持系统课题结项);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1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肯定性批示,或市委党校教师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高级讲师:
(2)教学、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教学和科研成果规定的条件:
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任意一条: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独立或作者),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7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独立或),或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1项(独立或、含主持系统课题并结项);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1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科研教学型教师教学工作和科研成果条件
教授(正高级讲师):
(2)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立);或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独立),其中在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独立);
②主持完成2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及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市(县、区)委党校教师主持完成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奖项2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4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副教授:
(2)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作者),或者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
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奖项1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肯定性批示;或市委党校教师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4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高级讲师:
(2)科研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科研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中带“*”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立或作者),或在《山西省党校系统评定职称重点报刊目录总览》来源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独立或作者);
②主持完成1项科研项目,或主持完成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在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在专业、省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每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④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奖项1项(独立或);
⑤完成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智库成果2篇(负责人或执笔人)获得省委常委、副省长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三)关于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
5.发表在学习方法类、教辅参考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市(地)级报纸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一般学术性期刊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在其他报纸发表的论文、决策咨询类刊物发表的成果字数不少于2000字。发表在综合性期刊的论文,必须刊载于学术理论研究类版面,刊载于、书评、随笔等分类中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发表于报纸的论文,必须刊载于该报的学术理论研究类版面,其他版面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评论文。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20%,第三层次人员(编委)占总字数50%。
10.本通知中的“出版社”范围是人民出版社、书局、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专业出版社”范围是各部委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省级出版社范围是除以上出版社以外的其他各出版社。“省部级科研项目”指省社科规划项目、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省科技战略研究专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