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图书资料馆员评职称合著出书 诚邀主编 CIP可查
领航出书网策划图书资料方向学术专著,征集图书馆员评职称合作出书,独立ISBN书号,中国版本图书馆CIP可查
[1]《公共图书馆服务***之路》
[2]《数字时代图书馆***问题研究》
[3]《高校图书馆***阅读推广》
[4]《***图书馆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5]《图书情报***研究》
[6]《数字***图书馆与档案工作实务》
[7]《创新***高校图书馆档案管理》
贵州省当前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文件为:关于印发《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3〕69号,整理出晋升每一级职称所需的论文著作等条件为:
五、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学术成果
任助理馆员以来,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图书资料专业类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在省级以上图书资料的专业学会交流活动中入选论文3篇。
3.参与完成撰写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篇,并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厅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用、使用、推广等。
4.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完成5万字;或公开出版学术译著1部,本人翻译汉字10万字;或编制公开出版的二、三次文献1部,本人撰写15万字。
5.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图书资料类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6.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撰写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篇,在本单位应用推广。
六、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学术成果
任馆员以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情报学会年会论文入选2篇或入选交流1篇;或在省级图书资料的专业学会交流活动中入选论文4篇或入选交流2篇。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完成10万字;或公开出版学术译著1部,本人翻译汉字20万字;或公开出版编制二、三次文献1部,本人完成30万字。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撰写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篇,并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厅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用、推广等。
5.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图书资料类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6.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撰写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篇,在本单位应用推广。
七、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学术成果
任副研究馆员以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1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
2.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情报学会年会论文入选4篇或入选交流2篇;或在省级图书资料的专业学会流活动中入选论文6篇或入选交流论文3篇。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或公开出版学术译著1部,本人翻译汉字40万字;或公开出版编制二、三次文献1部,本人撰写60万字。
4.主持完成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篇,被省级政府或行业部门采纳、运用、推广等。或主持完成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篇,被市级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运用、推广等。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件所称“论文”,若非特别注明,均指独立、作者公开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本行业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的论文。
本条件所称“高水平学术期刊”主要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SCI、EI(期刊)、SSCI索引期刊(国外)等收录的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1]《公共图书馆服务***之路》
[2]《数字时代图书馆***问题研究》
[3]《高校图书馆***阅读推广》
[4]《***图书馆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5]《图书情报***研究》
[6]《数字***图书馆与档案工作实务》
[7]《创新***高校图书馆档案管理》
贵州省当前图书资料系列职称评审文件为:关于印发《贵州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3〕69号,整理出晋升每一级职称所需的论文著作等条件为:
五、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学术成果
任助理馆员以来,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图书资料专业类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2.在省级以上图书资料的专业学会交流活动中入选论文3篇。
3.参与完成撰写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篇,并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厅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用、使用、推广等。
4.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完成5万字;或公开出版学术译著1部,本人翻译汉字10万字;或编制公开出版的二、三次文献1部,本人撰写15万字。
5.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图书资料类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6.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撰写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篇,在本单位应用推广。
六、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学术成果
任馆员以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情报学会年会论文入选2篇或入选交流1篇;或在省级图书资料的专业学会交流活动中入选论文4篇或入选交流2篇。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完成10万字;或公开出版学术译著1部,本人翻译汉字20万字;或公开出版编制二、三次文献1部,本人完成30万字。
4.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撰写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篇,并被县级党委政府或市厅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用、推广等。
5.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图书资料类省级内部资料性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6.在县级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完成撰写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篇,在本单位应用推广。
七、研究馆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四)学术成果
任副研究馆员以来,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其中1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
2.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中国情报学会年会论文入选4篇或入选交流2篇;或在省级图书资料的专业学会流活动中入选论文6篇或入选交流论文3篇。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20万字;或公开出版学术译著1部,本人翻译汉字40万字;或公开出版编制二、三次文献1部,本人撰写60万字。
4.主持完成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1篇,被省级政府或行业部门采纳、运用、推广等。或主持完成行业调查研究报告、分析(论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篇,被市级政府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运用、推广等。
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件所称“论文”,若非特别注明,均指独立、作者公开发表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本行业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的论文。
本条件所称“高水平学术期刊”主要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CSCD)、SCI、EI(期刊)、SSCI索引期刊(国外)等收录的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