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博专业馆员评职称署名专著出书加分需要多少字
文物博物方向专著出版,征集作者署名,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
《现代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与数字化应用》 征集第3主编
《博物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征集第2、3主编
《智慧化时代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与修复》征集第1、3主编
《博物馆文物保护研究与利用》征集第2、3主编
河南文博馆员评职称出书条件要求
河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办〔2019〕83号
第六条 馆员评审条件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助理馆员期间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3.在CN刊物或ISBN书号的学术文献上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考古报告2篇以上;县(市、区)及以下单位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4.独立或合作出版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至少有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第七条 副研究馆员评审条件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3.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文博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省、市级文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独立或作为作者出版有ISBN书号的文博专业著作1部(本人执笔10万字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无核心期刊论文和专著要求;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5名)或主持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3名);
8.获得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2项以上(限前3名)。
(四)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人才,按我省有关政策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的人员,任馆员以来,应具备“专业理论知识”条件、“工作成果”条件,同时具备“科研成果”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副研究馆员水平。
第八条 研究馆员评审条件
(一) 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3.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文物博物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并独立出版有ISBN书号文博专业著作1部(15万字以上);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3名)或主持编制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主持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四)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人才,按我省有关政策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研究馆员的人员,任副研究馆员以来,应具备“专业理论知识”条件、“工作成果”条件,同时具备“科研成果”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2条,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研究馆员水平。
《现代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与数字化应用》 征集第3主编
《博物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征集第2、3主编
《智慧化时代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与修复》征集第1、3主编
《博物馆文物保护研究与利用》征集第2、3主编
河南文博馆员评职称出书条件要求
河南省文物博物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办〔2019〕83号
第六条 馆员评审条件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助理馆员期间所完成的研究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3.在CN刊物或ISBN书号的学术文献上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或考古报告2篇以上;县(市、区)及以下单位文物博物专业技术人员独立或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4.独立或合作出版有ISBN书号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至少有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第七条 副研究馆员评审条件
(三)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3.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文博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省、市级文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或作为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并独立或作为作者出版有ISBN书号的文博专业著作1部(本人执笔10万字以上);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文博专业技术人员无核心期刊论文和专著要求;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5名)或主持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3名);
8.获得省辖市(厅)级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2项以上(限前3名)。
(四)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人才,按我省有关政策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的人员,任馆员以来,应具备“专业理论知识”条件、“工作成果”条件,同时具备“科研成果”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副研究馆员水平。
第八条 研究馆员评审条件
(一) 科研成果要求
聘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3.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文物博物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并独立出版有ISBN书号文博专业著作1部(15万字以上);
4.参与编制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3名)或主持编制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主持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四)凡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突出的人才,按我省有关政策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研究馆员的人员,任副研究馆员以来,应具备“专业理论知识”条件、“工作成果”条件,同时具备“科研成果”条件中的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2条,经同行专家评审达到研究馆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