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博物馆员评正高级职称出书_专著急招作者合著主编
文物博物专业学术专著出版,征集主编署名出书,正规ISBN书号及CIP数据核字号备案可查,可用于馆员评职称
《现代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与数字化应用》 征集第3主编
《博物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征集第2、3主编
《智慧化时代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与修复》征集第1、3主编
《博物馆文物保护研究与利用》征集第2、3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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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博馆员评职称出书条件
甘人社通〔2021〕286号《甘肃省文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第三章 研究馆员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节 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四条 技术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主持完成文博专业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
(二)科研能力强,取得文博专业重要研究成果或其他与文博专业相关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以推动行业发展;或公开出版或发表文博专业相关的专著、论文。
(三)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或在考古发掘、布展陈列、文物保护等专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是本行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或指导的下一级专业人员取得较好业绩。
第十八条 学术水平能力。作为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立完成或作为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1部;或独立或作为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1项;或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
第二节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二十二条 须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至9项至少占1项:
11.独立或作为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考古发掘报告、个人作品集、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12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或字数的专著、作品、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2.独立或作为作者在SCI、EI上收录论文1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大型调查、发掘报告2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省级论文2篇。
《现代博物馆文物科技保护与数字化应用》 征集第3主编
《博物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征集第2、3主编
《智慧化时代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与修复》征集第1、3主编
《博物馆文物保护研究与利用》征集第2、3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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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博馆员评职称出书条件
甘人社通〔2021〕286号《甘肃省文博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第三章 研究馆员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节 能力条件标准
第十四条 技术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工作业绩突出,获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或主持完成文博专业相关领域重大项目,解决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
(二)科研能力强,取得文博专业重要研究成果或其他与文博专业相关的创造性研究成果以推动行业发展;或公开出版或发表文博专业相关的专著、论文。
(三)主持完成省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或在考古发掘、布展陈列、文物保护等专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四)是本行业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或指导的下一级专业人员取得较好业绩。
第十八条 学术水平能力。作为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独立完成或作为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教材1部;或独立或作为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1项;或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
第二节 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
第二十二条 须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至9项至少占1项:
11.独立或作为完成人,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考古发掘报告、个人作品集、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12万字(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或字数的专著、作品、教材不作为个人成果)。
12.独立或作为作者在SCI、EI上收录论文1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内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大型调查、发掘报告2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省级论文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