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评审新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22]60号
知
是否有效 有效 废止时间
教师评职称是打分评选的,教师评职称满分是150分,加分项很多,学历学位现任职务、工作年限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授课工作班主任、个人表现等都属于加分项。每个加分项都会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后根据总分来晋升职称。
|学历学位条件评分标准(满分6分)
本科无学位0分,学士1分,硕士2分,全日制硕士3分,博士6分。
现职称任职条件评分标准(满分8分)
基本任职年限0分,增加1年1分,增加2年2分,增加3年3分,增加4年4分,增加5年6分,增加6年及以上8分。
|工作年限条件评分标准(满分10分)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65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65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1.学术论文(每篇)(满分15分):非核心期刊1分(可累计,参评正高级上限5分,其他上限10分),中文核心期刊4分,三大检索收录6分。2.著作及教材(每部)(满分10分):普通教材2分,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4分,学术专著6分。3.科研项目(每项)(满分15分)4 发明专利(每项)(满分5分):外观设计专利1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分,技术发明专利5分。
(二)科研成果奖项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科技成果一等奖、教学成果一等奖20分;
2.科技成果二等奖、教学成果二等奖16分;
3.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3分;
4.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等
奖10分;
5.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二等奖7分;
6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三等奖5分;7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4分;
|教学建设成果奖项(满分30分)
(一)团队建设
1.教学团队,负责人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加3分,成员3加2分,成员4-5加1分。2.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3.教学名师,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4.专业带头人,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5.骨干教师,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
分。
(二)专业建设
1.示范(品牌)专业,负责人加8分,成员1加6分,成员2-3加4分,成员4-5加3分。2.省级品牌(示范)专业,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3.网络课程,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4.软件开发,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三)基地建设
1.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3加3分,成员4-5加2分。2.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四)竞赛获奖
1.,-等奖第1名加8分,二等奖第2名加6分,三等奖第3-4名加4分。2.省级,一等奖第1名加3分,二等奖第2名加2分,三等奖第3名加1分。3.市级,-等奖第1名加1分。4.院级,一等奖第1名加1分。
注:院级竞赛获奖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教学建设成果各单项满分均为8分。
知
是否有效 有效 废止时间
教师评职称是打分评选的,教师评职称满分是150分,加分项很多,学历学位现任职务、工作年限学术水平、科研成果、授课工作班主任、个人表现等都属于加分项。每个加分项都会根据实际情况打分,后根据总分来晋升职称。
|学历学位条件评分标准(满分6分)
本科无学位0分,学士1分,硕士2分,全日制硕士3分,博士6分。
现职称任职条件评分标准(满分8分)
基本任职年限0分,增加1年1分,增加2年2分,增加3年3分,增加4年4分,增加5年6分,增加6年及以上8分。
|工作年限条件评分标准(满分10分)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65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65分)
(一)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1.学术论文(每篇)(满分15分):非核心期刊1分(可累计,参评正高级上限5分,其他上限10分),中文核心期刊4分,三大检索收录6分。2.著作及教材(每部)(满分10分):普通教材2分,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4分,学术专著6分。3.科研项目(每项)(满分15分)4 发明专利(每项)(满分5分):外观设计专利1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分,技术发明专利5分。
(二)科研成果奖项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科技成果一等奖、教学成果一等奖20分;
2.科技成果二等奖、教学成果二等奖16分;
3.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3分;
4.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等
奖10分;
5.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二等奖7分;
6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三等奖5分;7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4分;
|教学建设成果奖项(满分30分)
(一)团队建设
1.教学团队,负责人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加3分,成员3加2分,成员4-5加1分。2.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3.教学名师,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4.专业带头人,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5.骨干教师,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
分。
(二)专业建设
1.示范(品牌)专业,负责人加8分,成员1加6分,成员2-3加4分,成员4-5加3分。2.省级品牌(示范)专业,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3.网络课程,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4.软件开发,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三)基地建设
1.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3加3分,成员4-5加2分。2.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四)竞赛获奖
1.,-等奖第1名加8分,二等奖第2名加6分,三等奖第3-4名加4分。2.省级,一等奖第1名加3分,二等奖第2名加2分,三等奖第3名加1分。3.市级,-等奖第1名加1分。4.院级,一等奖第1名加1分。
注:院级竞赛获奖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教学建设成果各单项满分均为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