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不止25 实际税负高达45 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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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很多老板可能会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就是25%!但为什么实际利润到手后,总的税负成本却高达45%?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般来说,公司产生盈利后,除了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利润还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涉及到股东以及老板的分红,之后才能完全由经营者和股东自由支配。
例如,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公司,盈利了1000万,那么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剩余750万的利润还是在公司账户上,而老板分红时,则需要再缴纳150万的个人所得税。另外,还需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
此外,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企业无票支出较多、缺少进项成本票等情况,那么还会导致账上利润虚高,实际税负远高于这一比例。
那么,在遵循实际业务基础之上,还有哪些合理合规的方式可以减负增效,让老板到手的利润更高呢?
目前,在国内部分特定的区域内,地方为了吸纳更多企业入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从而给予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扶持政策!而通过入驻地方园区,享受到这些政策的企业,也能够大幅减轻负担,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稳健的发展。
一、区域性的奖励扶持
在不改变原有主体公司的经营模式下,入驻园区可设立新的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然后根据企业实际的实际纳税额,可申请享受到地方留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详情如下:
增值税扶持=增值税纳税额*50%(地方留存)*80%
企业所得税扶持=企业所得税纳税额*40%(地方留存)*80%
二、个税核定征收
在主体公司外,可将部分职能部门分流出来,入驻园区布局一家或者多家个体户(如销售中心、服务部、工作室等),合理承接一些具体业务。即可享受到0.5%左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再加上1%增值税、0.06%附加税,综合税负低至1.56%。
注意,个体户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税后利润可直接由老板自由支配。
三、个体户双免政策
所谓“双免政策”,主要指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给予免征或减征的优惠政策。即年业务量在120万以内,每月开具普票在10万以内,可享受到免征增值税和免个税,相当于综合零税率!
声明:本文转自《节税宝典》公众号,内容仅用于参考交流,转载请注明出处,更多税收优惠园区政策详情,可移步了解!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很多老板可能会存在一个误区,即认为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就是25%!但为什么实际利润到手后,总的税负成本却高达45%?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一般来说,公司产生盈利后,除了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剩下的利润还需缴纳20%的分红个税,涉及到股东以及老板的分红,之后才能完全由经营者和股东自由支配。
例如,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公司,盈利了1000万,那么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剩余750万的利润还是在公司账户上,而老板分红时,则需要再缴纳150万的个人所得税。另外,还需缴纳增值税以及附加税。
此外,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企业无票支出较多、缺少进项成本票等情况,那么还会导致账上利润虚高,实际税负远高于这一比例。
那么,在遵循实际业务基础之上,还有哪些合理合规的方式可以减负增效,让老板到手的利润更高呢?
目前,在国内部分特定的区域内,地方为了吸纳更多企业入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从而给予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扶持政策!而通过入驻地方园区,享受到这些政策的企业,也能够大幅减轻负担,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稳健的发展。
一、区域性的奖励扶持
在不改变原有主体公司的经营模式下,入驻园区可设立新的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然后根据企业实际的实际纳税额,可申请享受到地方留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详情如下:
增值税扶持=增值税纳税额*50%(地方留存)*80%
企业所得税扶持=企业所得税纳税额*40%(地方留存)*80%
二、个税核定征收
在主体公司外,可将部分职能部门分流出来,入驻园区布局一家或者多家个体户(如销售中心、服务部、工作室等),合理承接一些具体业务。即可享受到0.5%左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再加上1%增值税、0.06%附加税,综合税负低至1.56%。
注意,个体户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税后利润可直接由老板自由支配。
三、个体户双免政策
所谓“双免政策”,主要指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给予免征或减征的优惠政策。即年业务量在120万以内,每月开具普票在10万以内,可享受到免征增值税和免个税,相当于综合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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