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同走账也被认定为虚开注意查虚开查的并不是发票
有合同、走账也被认定为虚开?注意!查虚开,查的并不是发票!
为何会认定“虚开”发票?在税务部门认定的过程中,主要指的是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其实,合同和流水记录都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而已,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的情况下,才是虚开!
比如,企业A与企业B之间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企业A将发票开具给企业B,企业B将款项支付给企业A。但是,其中,如果A企业没有产品的进货记录,可能也会被认定为虚开!当然,如果有库存!或者是如果企业B能证明从企业A中有提货单、运费单以及入库单等能证明产品实物的,有相应的货物流就能证明该笔业务的真实性!
所以,在对于企业来说,想要证明业务真实性,是需要四流一致的!
四流是哪四流?
我们通常说的三流一致在现在的经营过程中很常见,主要就是资金流、合同流以及发票流这三流,当然,四流是除这三流外,还有一个货物流!四流涉及到更多的其实是以商贸类为主,三流涉及到的就是贸易类的为主!所以,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要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性质也是不同的!
那么,企业又会产生疑问,就是四流不一致就是会违规吗?会被判定为“虚开”发票吗?
其实,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当然会复杂得多!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在特定的情况下,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以及货物流可不一致!比如金融机构!其实,总的来说只要业务真实,如果因为行业或者是企业资金监管制度规定的,发生“付款方与受票方不一致”情形,都可以!只不过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而已!
这里需要注意,四流不一致会引起风险的!首先,如果四流不一致,在增值税上,可能会导致相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可能会存在追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甚至也会有相应的罚款!企业所得税,也可能会导致不能税前扣除,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偷税”!严重的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
总体而言,企业要经营就要保证业务真实,保证三流或者是四流一致!
申明:文章来源公一重一浩《税企服》了解园区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移步获取,减轻企业税负压力!
为何会认定“虚开”发票?在税务部门认定的过程中,主要指的是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其实,合同和流水记录都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而已,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的情况下,才是虚开!
比如,企业A与企业B之间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企业A将发票开具给企业B,企业B将款项支付给企业A。但是,其中,如果A企业没有产品的进货记录,可能也会被认定为虚开!当然,如果有库存!或者是如果企业B能证明从企业A中有提货单、运费单以及入库单等能证明产品实物的,有相应的货物流就能证明该笔业务的真实性!
所以,在对于企业来说,想要证明业务真实性,是需要四流一致的!
四流是哪四流?
我们通常说的三流一致在现在的经营过程中很常见,主要就是资金流、合同流以及发票流这三流,当然,四流是除这三流外,还有一个货物流!四流涉及到更多的其实是以商贸类为主,三流涉及到的就是贸易类的为主!所以,根据企业不同的情况,要证明业务的真实性,性质也是不同的!
那么,企业又会产生疑问,就是四流不一致就是会违规吗?会被判定为“虚开”发票吗?
其实,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当然会复杂得多!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分支机构,在特定的情况下,合同流、发票流、资金流以及货物流可不一致!比如金融机构!其实,总的来说只要业务真实,如果因为行业或者是企业资金监管制度规定的,发生“付款方与受票方不一致”情形,都可以!只不过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而已!
这里需要注意,四流不一致会引起风险的!首先,如果四流不一致,在增值税上,可能会导致相应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可能会存在追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甚至也会有相应的罚款!企业所得税,也可能会导致不能税前扣除,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偷税”!严重的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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