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个体户执照及许可证法人变更代办找我们
个体工商户无 “法人” 概念,变更经营者需注销原执照后重新申请,不可直接变更。
1. 家庭内部变更(如夫妻、父母子女间转让)
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字);
原经营者与新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2. 非家庭转让(如对外转让)
所需材料:
原经营者注销登记材料: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结清证明(需先到税务局办理清税)。
新经营者注册登记材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新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商业用途产权文件或租赁合同);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有)。
重庆地区特别要求
经营场所需为商业性质,住宅地址不可用;
若涉及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同步办理许可证变更。
二、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例:
基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新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健康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许可证正、副本。
其他要求:
若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变更,需重新提交场地平面图、设备布局图;
涉及餐饮服务的,需重新进行现场核查。
三、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变更:
家庭内部变更:提交材料→审核通过→领取新执照;
非家庭转让:原经营者注销→新经营者注册(流程同新设)。
许可证变更:
提交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可能需现场核查)→领取新许可证。
1. 家庭内部变更(如夫妻、父母子女间转让)
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字);
原经营者与新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2. 非家庭转让(如对外转让)
所需材料:
原经营者注销登记材料: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结清证明(需先到税务局办理清税)。
新经营者注册登记材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新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商业用途产权文件或租赁合同);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有)。
重庆地区特别要求
经营场所需为商业性质,住宅地址不可用;
若涉及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同步办理许可证变更。
二、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例:
基础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新经营者身份证明及健康证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许可证正、副本。
其他要求:
若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变更,需重新提交场地平面图、设备布局图;
涉及餐饮服务的,需重新进行现场核查。
三、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变更:
家庭内部变更:提交材料→审核通过→领取新执照;
非家庭转让:原经营者注销→新经营者注册(流程同新设)。
许可证变更:
提交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可能需现场核查)→领取新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