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2020年会计专业评高级论文著作数量难度要
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第四章 学历资历条件
第十四条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第十五条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学历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且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且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六条 正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分析研究水平,了解国内外新会计专业理论动态,熟悉并掌握会计改革发展现状和趋势,熟练运用会计政策理论解决会计工作重大问题,独立承担指导和管理单位或部门会计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十分突出。
(二)工作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
2.连续组织、指导本系统财会管理工作,且为会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
3.连续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会计中介机构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5年以上。
4.连续在大型企业或省级以上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从事财务管理、会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预算等重要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且会计理论成果丰富,在行业内得到认可。
(三)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制定本单位、本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等,规范会计核算基础,或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预算体系和成本控制体系等,并经实践验证运行有效,或拟定单位财务发展战略,保障单位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实际效果良好。
2.主持并完成企业上市、改制、重大兼并、重大重组或重大清产核资等工作,推动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得到业内认可。
3.主持一个系统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并在一个地区或市内一个系统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4.主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直接参与市级以上政府监督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并获表彰。
5.主持起草财务会计方面政策性方案、调研报告或意见建议等,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担任成功上市发行的IPO项目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项目合伙人;
7.连续担任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项目合伙人3年以上。
8.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在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较显著效益。
(四)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且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并且主持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财经类课题2项,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以及结项证明材料。
3.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作者前3名,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任期内3次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为“”等级的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且提供3篇高质量的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第十七条 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会计改革与发展新趋势,会计实践经验较为丰富,能够运用会计政策理论、改革理论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能为本单位会计管理提供指导或咨询服务,能力突出。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指导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会计信息真实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起主要作用。
2.在单位会计改革和建立现代财务制度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资产经营、、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大胆改革创新,推行现代会计管理理念,在调整产品(或产业)结构、加快资金运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或创新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改进会计核算方式,为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4.在参加县以上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等审定中,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取得成效。
5.在参与管理或指导本系统经济工作中,主持或参与文件、法规、制度、办法等制订,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绩效等方面成效显著。
6.主持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5个以上,或主持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2个以上。
7.担任大中型企业会计顾问2年以上,为企业提供会计、财务、税务、经济管理咨询服务,使企业取得明显效益。
8.在会计岗位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
2. 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报告(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不少于3000字)。
3. 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合著作者前5名,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
专利代理申请流程:
客户咨询——》协商专利设计方向及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客户填写专利申请登记表——》办理定金——》到账后安排专利设计申请——》1个月左右出国知局受理通知书——》客户核实后办理余款费用——》5-6个月授权结束出授权通知书——》7-8个月左右收到专利证书原件——》合作结束
(注:专利证书原件都是由国知局挂号信邮寄,前期填表时一定要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以防寄遗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交资料:1、专利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3、发明人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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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微信:18037184028
第四章 学历资历条件
第十四条 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第十五条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学历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且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且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
第五章 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六条 正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分析研究水平,了解国内外新会计专业理论动态,熟悉并掌握会计改革发展现状和趋势,熟练运用会计政策理论解决会计工作重大问题,独立承担指导和管理单位或部门会计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十分突出。
(二)工作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
2.连续组织、指导本系统财会管理工作,且为会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
3.连续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等会计中介机构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5年以上。
4.连续在大型企业或省级以上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岗位从事财务管理、会计、绩效评价、内部控制、预算等重要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且会计理论成果丰富,在行业内得到认可。
(三)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制定本单位、本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等,规范会计核算基础,或建立并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预算体系和成本控制体系等,并经实践验证运行有效,或拟定单位财务发展战略,保障单位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实际效果良好。
2.主持并完成企业上市、改制、重大兼并、重大重组或重大清产核资等工作,推动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得到业内认可。
3.主持一个系统或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推行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形成改革成果报告,并在一个地区或市内一个系统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4.主持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直接参与市级以上政府监督部门组织的重大经济案件调查,并获表彰。
5.主持起草财务会计方面政策性方案、调研报告或意见建议等,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印发或采纳,并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6.担任成功上市发行的IPO项目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审计项目合伙人;
7.连续担任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项目合伙人3年以上。
8.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在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较显著效益。
(四)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且至少1篇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并且主持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财经类课题2项,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以及结项证明材料。
3.公开出版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作者前3名,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4.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任期内3次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评为“”等级的大型企业总会计师,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且提供3篇高质量的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第十七条 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会计改革与发展新趋势,会计实践经验较为丰富,能够运用会计政策理论、改革理论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能为本单位会计管理提供指导或咨询服务,能力突出。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或指导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在规范会计基础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会计信息真实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起主要作用。
2.在单位会计改革和建立现代财务制度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资产经营、、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大胆改革创新,推行现代会计管理理念,在调整产品(或产业)结构、加快资金运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或创新单位财务管理模式,改进会计核算方式,为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4.在参加县以上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大型企业改制方案等审定中,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或措施并被采纳,取得成效。
5.在参与管理或指导本系统经济工作中,主持或参与文件、法规、制度、办法等制订,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在优化工作流程、提升管理绩效等方面成效显著。
6.主持大中型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项目5个以上,或主持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项目2个以上。
7.担任大中型企业会计顾问2年以上,为企业提供会计、财务、税务、经济管理咨询服务,使企业取得明显效益。
8.在会计岗位业绩突出,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被授予市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者称号。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
2. 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近5年发表),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报告(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不少于3000字)。
3. 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合著作者前5名,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
专利代理申请流程:
客户咨询——》协商专利设计方向及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客户填写专利申请登记表——》办理定金——》到账后安排专利设计申请——》1个月左右出国知局受理通知书——》客户核实后办理余款费用——》5-6个月授权结束出授权通知书——》7-8个月左右收到专利证书原件——》合作结束
(注:专利证书原件都是由国知局挂号信邮寄,前期填表时一定要详细地址具体到门牌号,以防寄遗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交资料:1、专利登记表;2、申请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3、发明人的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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