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永嘉县教育局提前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若干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提前开展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活动,具体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具有温州市户籍(职高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本科专业对口或相近。年龄要求在198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温州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本科专业对口或相近,且本科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详见附件4)。年龄要求在198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全国“双一流”高校(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对口(详见附件4)。年龄要求在199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专升本、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提前招聘范围。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对象(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20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研训大楼1406材料审核室)报名。
相关证书未收到的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证明先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1日前提供,视为不符合提前考试考核招聘条件。
四、考试考核招聘办法
(一)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二)考试考核形式:试课(模拟上课),成绩满分100分,试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者,由县教育局提供双向选择登记表。试课成绩达不到85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和聘用程序
1.坚持编制空缺,学科专业对口原则。按报考学段学科在全县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2.双向选择登记表经接收学校及学区签署意见后,于6月30日前连同就业协议书,由本人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双向选择登记表,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提供有关考察及档案材料,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
(三)县外在编教师在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录用后在永嘉教育服务年限至少5个学年。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五)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考试考核通知书,按照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规定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向聘用单位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录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二)具有温州市户籍(职高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本科专业对口或相近。年龄要求在198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温州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本科专业对口或相近,且本科学历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详见附件4)。年龄要求在198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全国“双一流”高校(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或95所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对口(详见附件4)。年龄要求在1995年6月17日及以后出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专升本、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提前招聘范围。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规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聘用对象(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20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上年度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研训大楼1406材料审核室)报名。
相关证书未收到的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证明先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1日前提供,视为不符合提前考试考核招聘条件。
四、考试考核招聘办法
(一)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二)考试考核形式:试课(模拟上课),成绩满分100分,试课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者,由县教育局提供双向选择登记表。试课成绩达不到85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双向选择、体检、考察和聘用程序
1.坚持编制空缺,学科专业对口原则。按报考学段学科在全县各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2.双向选择登记表经接收学校及学区签署意见后,于6月30日前连同就业协议书,由本人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双向选择登记表,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程序。
4.考察:提供有关考察及档案材料,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温州市户籍:指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
(三)县外在编教师在8月底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录用后在永嘉教育服务年限至少5个学年。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五)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头像的户籍证明)和考试考核通知书,按照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聘用后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规定不相符的,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向聘用单位报到的考生,取消本次录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