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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_公文的部分文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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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部分文种特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文知识一直占据重要地位。现将有关公文知识中公文的部分文种特点梳理如下:

一、决议

(一)决议的适用范围

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议的特点

1.必须由会议讨论通过。

2.内容上的重要性。一是必须会议已经通过,二是重要事项。

3.具有严肃性和性。

(三)决议的分类及写法

根据决议的内容和范围,决议可分为:批准性决议、阐述性决议和公布性决议。

二、决定

(一)决定的适用范围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决定的特点

1.规定性。

2.指导性。

3.稳定性。

(三)决定的种类

根据决定的内容和作用,决定可分为指挥性、知照性和奖惩性三种:

1.指挥性决定。主要用于对重大事项和行动作出的安排。

2.知照性决定。用于机构设置、人事安排、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重要事项的宣告。

3.奖惩性决定。用于表彰某项工作中有关的单位和人员,或处分犯错误的人员。

(四)决定的写作

决定由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组成。

1.标题

决定的标题常采用完全式标题,即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如《XXX部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定》。

2.正文

正文一般包括缘由、事项和结语。

3.落款

为突出决定的严肃性,决定应注明制发机关和日期。

三、命令(令)

(一)命令的适用范围

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命令的特点

命令(令)有3个特点,即:具有强制性、有限定的发令机关、发布命令必须以法律和法令为依据。

(三)命令的分类及写法

在具体使用中命令(令)可以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嘉奖令等。

四、公报

(一)公报的适用范围

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项的文书。

(二)公报的特点

1.内容上的庄严性。

2.形式上的多样性。“公报”;“联合公报”;。

3.使用上的习惯性。公布重要会议情况用公报;公布重大事件,公布有关人口普查、经济发展和国家计划执行情况都用公报。

(三)公报的分类

公报按其内容,可分为公报、联合公报、会议公报、统计公报四类。

1.公报。以的形式将重大事件向党内外、国内外公布的文件。

2.联合公报。政党之间、国家之间、政府之间联合签署发布的文件。

3.会议公报。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发布的公报。

4.统计公报。国家和政府统计机关发布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情况的综合性公报。

(四)公报的写作

公报一般由标题、题注、正文和落款四部分组成。

1.标题

有两种形式:一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二由会议名称和文种组成。

2.题注

会议公报的发布日期,用圆括号括入,标注在标题正下方。公报不标注主送、抄送机关;一般不标注发文字号。

3.正文

公报的正文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

(1)开头。介绍公报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要写得简明扼要、清楚明白。

(2)主体。介绍公报中的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具体详细地说明所作的决议、决定或公布的具体事项。

(3)结尾。强调会议或公布事项的重要意义,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要求和希望。

4.落款

有的公报未标题注,正文又未交代日期,则应在正文之后写明发文单位和日期。

五、公告

(一)公告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二)公告的分类及写作

公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类是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的公告。它通常以国家机关名义或者授权新华社向国内外庄重宣布某一重大事项。如宣布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出访、颁布法律、重要法令,公布重大科技成果等。

在公告的正文中,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公告依据、公告事项。结尾一般以“现予公告”、“特此公告”作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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