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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彩礼的认定及返还

区域:
广州 > 天河 > 体育中心
类别:
法律援助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
  在生活实践中,很多地区的双方当事人要结婚,女方都会提出高昂的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这种彩礼便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要维护男女双方的利益,就只有准确界定彩礼的范围http://www.la***/guangzhou。

  当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而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知识,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便属于共同花费,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并且在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等,可以说,这些物品有的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倘若是自愿赠与,那么就不会作为彩礼来定,自然也就不能要求返还。

  一般来讲,对于将要结婚的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

  按通俗的做法,如果是因为男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或由男方主动提出解除婚约,则女方一般不予返还或者部分返还彩礼,而如果是女方的原因提出解约,则女方应全额返还,然而在现实中,有很多彩礼返还案件,女方并无过错,有些的确属男方见异思迁,但男方也理直气壮要求依法返还彩礼,虽说男女平等,但在彩礼返还案件中,女方名誉受损的情况比比皆是,而返还规则也并没有涉及此类损失层面的问题,事实上,女方也很难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补偿。

  所以现如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虽然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以及女方在男方家付出的劳动等因素,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返还或者不予返还,使判决结论能为一般公众所接受和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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