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劳动律师 双倍工资劳动关系工伤社保补偿金赔偿金

区域:
广州 > 越秀 > 北京路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凭借过硬的法律功底,严谨而不失灵活的思维,严守诚实信用、仗义执言、依法办案的职业道德,忠实的为委托人,本所法律服务经历多年头依然保持100%好口碑。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不存在劳动关系举证如何证明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

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关系的定义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代理诉讼或劳动仲裁案件涉及到纠纷类型有:
1、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
2、劳动关系解除及终止后单位是否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及加班工资是否按时足额支付;
4、用人单位未及时签定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
5、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纠纷;
6、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补偿,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足额支付;
7、法定节假日工资的支付;
8、用人单位给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或调工资引起的纠纷;
9、用人单位未交纳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未按实际工资的基数交纳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0、用人单位拒绝给予离职人员办理档案转移引起的纠纷。
11、关于单位要求职工竞业限制及保密等事项引起的纠纷、关于违约金方面的纠纷(包括服务期违约、保密违约等)等等;
12、国营企业提前强制给予职工办理内退引发的纠纷;
13、关于工伤职业病赔偿的问题;
14、职工是否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了年休假待遇;
15、关于单位强迫或胁迫职工离职,但单位却要让职工填写自动离职单而引发的劳动法、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案件;
16、因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法、劳动仲裁、劳动纠纷等等;
17、其他劳动争议律师法律服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11300)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