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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劳动纠纷律师劳动合同律师解雇补偿金赔偿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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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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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知名专业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本律师团队深刻理解劳动法事务对客户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该领域的法律服务。以团队的智慧、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勤奋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劳动纠纷法律服务。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一、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我国劳动法确立了经济补偿金制度,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的随时解除也排除在外。该规定范围过窄,而且只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变相鼓励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
  为了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金的功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4、经济性裁员的;
  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首先,《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约定有了新规定。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为劳动者办入户、提供住房、车辆等特殊福利,并因此设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做法,将不再得到法律的认可。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上限”也作出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服务范围:
1、提供劳动仲裁与诉讼事务的日常咨询或个案咨询;
2、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3、指导当事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避免程序不合法引起的劳动争议;
4、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与协商;
5、代理当事人出庭参与仲裁和诉讼;
6、协助当事人预防和处理工资、工伤、辞退、社保费和经济补偿金等引起的劳动争议;
7、指导当事人提高证据收集技巧,避免因举证不力造成败诉。
服务效果:只要把证据交给我们,剩下的工作就全部由本所完成,直到当事人的权益全部实现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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