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有 德阳酱油商标权属纠纷一案今日落锤
一座城、一段记忆
儿时深的记忆就是德阳酱油了
德阳酱油厂有很多家
作为地道的德阳人
你知道正宗德阳老牌酱油是哪家吗?
没错,就是华山路这家了
但是今天,我们不谈美食
因为“德阳牌”商标权权属纠纷
今天德阳中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
事情是这样子的
1996年以前,德阳市酱油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德阳”注册商标登记在酱油厂名下。
1996年以后,酱油厂进行改制,公司性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民营企业,在随后的岁月里,德阳酱油厂又经历一系列股权转让。从始至终一直使用“德阳”牌商标。
由于种种历史变革因素,造成了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原告)与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被告一)、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被告二)商标权权属纠纷,并向我院提起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德阳牌”商标所有权归振兴公司所有,并确认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与德阳市酱油酿造厂之间关于“德阳牌”商标的转让行为无效;
2、请求依法判令酱油公司将“德阳牌”商标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的答辩状
1、确认商标权的归属是行政权力的范畴,原告无权通过民事诉讼确定商标的所有权;
2、被告是经商标局核准的涉案商标权利人,有权对商标权进行处分;
3、原告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振兴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于12月24日下午开庭,开庭后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三个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1、商标权权属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2、涉案商标权属性质如何认定;
3、原告振兴公司拟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
合议庭审理认为
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在改制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在其名下“德阳”商标属于国有资产。
在改制时,“德阳”商标未纳入企业资产予以评估,进入改制后的企业,商标权属未发生变化,性质仍应属国有,改制后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仅对“德阳”商标享有使用权。
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在明知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对涉案商标仅有使用权,恶意串通,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涉案商标擅自变更登记到酱油酿造公司名下,损害了国家利益,应属无效的民事行为。
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德阳市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现明确表示将“德阳”商标登记在原告振兴公司名下,“德阳”商标专用权交于原告振兴公司所有。
法院判决结果
01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将第112485号“德阳”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的行为无效。
02确认该商标专用权归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有,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负责协助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人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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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ht***/anf-id-20560.html
儿时深的记忆就是德阳酱油了
德阳酱油厂有很多家
作为地道的德阳人
你知道正宗德阳老牌酱油是哪家吗?
没错,就是华山路这家了
但是今天,我们不谈美食
因为“德阳牌”商标权权属纠纷
今天德阳中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
事情是这样子的
1996年以前,德阳市酱油厂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德阳”注册商标登记在酱油厂名下。
1996年以后,酱油厂进行改制,公司性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民营企业,在随后的岁月里,德阳酱油厂又经历一系列股权转让。从始至终一直使用“德阳”牌商标。
由于种种历史变革因素,造成了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原告)与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被告一)、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被告二)商标权权属纠纷,并向我院提起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德阳牌”商标所有权归振兴公司所有,并确认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与德阳市酱油酿造厂之间关于“德阳牌”商标的转让行为无效;
2、请求依法判令酱油公司将“德阳牌”商标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的答辩状
1、确认商标权的归属是行政权力的范畴,原告无权通过民事诉讼确定商标的所有权;
2、被告是经商标局核准的涉案商标权利人,有权对商标权进行处分;
3、原告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振兴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于12月24日下午开庭,开庭后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三个争议焦点进行辩论:
1、商标权权属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2、涉案商标权属性质如何认定;
3、原告振兴公司拟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
合议庭审理认为
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在改制前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登记在其名下“德阳”商标属于国有资产。
在改制时,“德阳”商标未纳入企业资产予以评估,进入改制后的企业,商标权属未发生变化,性质仍应属国有,改制后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仅对“德阳”商标享有使用权。
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与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在明知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对涉案商标仅有使用权,恶意串通,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涉案商标擅自变更登记到酱油酿造公司名下,损害了国家利益,应属无效的民事行为。
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德阳市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现明确表示将“德阳”商标登记在原告振兴公司名下,“德阳”商标专用权交于原告振兴公司所有。
法院判决结果
01四川省德阳市酱油酿造厂将第112485号“德阳”文字及图形组合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的行为无效。
02确认该商标专用权归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所有,德阳市德阳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负责协助德阳市振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办理商标注册人的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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