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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办离婚争产争抚养权官司律师

区域:
广州 > 越秀 > 海珠广场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
咨询热线15099983407(微信同号),戴允丝律师是广州专打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1、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10岁以上子女说想跟谁抚养权就会判给谁吗?
律师解答:不一定。
对已满10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征询意见”不等于“一定采纳”。确定抚养关系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在该原则指导下,司法实践一般遵循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不宜履行抚养义务的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那么对“存在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和“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
3.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在确定抚养关系时可以考虑该子女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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