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法院离婚律师事务所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广州离婚案件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13822188271,【微信号:2396684142】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邹强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23年,系资深婚姻法、民事诉讼、公司法、合同法、经济法律师,为广州地区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在刑事辩护、劳资纠纷、交通事故及其他侵权赔偿、经济合同、公司业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对案情分析独特、思维敏捷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婚姻法律服务范围
婚内、婚前夫妻财产约定见证
国内、涉外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企业分割诉讼
离婚房产分割诉讼
夫妻财产专业调查
离婚子女抚养权诉讼
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
代理同居财产纠纷诉讼
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遗产诉讼
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
代理生效判决强制执行
代写法律文书
23年经验邹主任律师:13822188271,【微信号:239668414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广州总部地址:广州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13A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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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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