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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罪刑事律师a网络电信罪刑事律师

区域:
广州 > 白云 > 白云大道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时的重要性和注意事项,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网络罪立案标准

  1、个人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情节。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的财物,致使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行为,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罪的刑事责任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网络的数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以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要是单位实施网络的话则要求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

  简而言之:2000-5000元,达到罪标准。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罪的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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