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加盟合同纠纷律师 特许人需具备条件咨询
广州连锁加盟中特许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一)特许人应具备的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
3.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4.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下称“2店1年”)。
(二)被特许人
被特许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若签订合同的被特许人为个人,该个人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而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运营主体经营加盟店,则在上述运营主体设立之日,该个人应通过书面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上述运营主体。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咨询电话:18078803465(张静),(一)特许人应具备的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
3.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4.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下称“2店1年”)。
(二)被特许人
被特许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若签订合同的被特许人为个人,该个人基于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而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作为运营主体经营加盟店,则在上述运营主体设立之日,该个人应通过书面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上述运营主体。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张律师电话:1807880346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室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