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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入室盗窃罪关在番禺区看守所能判缓刑吗a刑事律师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市桥
类别:
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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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电话:18620925766;15002029619;微信号:chen21070529 ; Q Q:522-5429-47;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近日,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汪某因盗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罚金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07月20日晚,被告人汪某进入石店镇王某家,并在其家中生活5天,在失主王某家生活期间,消耗掉20斤菜籽油,四箱多白酒,07月25日,汪某离开时,将失主家两箱白酒,二台电视机,一台微波炉盗走。涉案被盗物品鉴定价值3124元。2017年06月至07月期间,被告人汪某以借骑为由将被害人祝某的一辆电动车和杨某的一辆摩托车骗走,后将车辆作价变卖或抵付消费欠款。涉案车辆价值共计7604元。

  另查明,.2015年7月6日,汪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6年8月28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罪。对被告人汪某应数罪并罚。综合汪某系累犯、有自首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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